说法

您的位置:首页 > 华律说法 > 合同纠纷 > 质押合同的诉讼时效

质押合同的诉讼时效

2019.09.181080次播放合同纠纷举报
视频内容

质押合同,是出质人与质权人双方基于主债务合同就质物担保事项达成的书面担保合同。
我国民法总则中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也就是说,一般民事纠纷的诉讼时效为3年,除非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当事人对于诉讼时效利益的预先放弃无效。质押合同作为债权的担保,对于诉讼时效并无特殊规定,因此质押权的诉讼时效为3年,从质押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质押权人在约定的债权履行期限内知道或应当知道其债权收到损害或者履行期限届债务人未履行偿还债务时,即为质押合同的的诉讼时效起算日期。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版权声明:华律网对视频或语音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分享
更多 >相关视频问答
快速咨询在线专业律师 3分钟快速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