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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合同与劳动合同的区别

2019.07.1710163次播放劳动纠纷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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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通常所讲的劳动合同,是指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一对一签订的,用于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而我们经常提起的集体合同,是指工会代表劳动者与用人单位通过协商谈判,就劳动者集体劳动条件、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等事项签订的书面协议。
集体合同与劳动合同两者主要存在以下区别:
1、适用对象上的区别,劳动合同依据合同的相对性原则,直接对合同签订的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之间产生法律效力,而集体合同一般适用于用人单位和其单位所有的劳动者;
2、适用有优先的区别:原则上发生劳动争议,劳动合同与集体合同约定不一致,劳动合同的约定高于集体合同的约定,当然集体合同的约定明显有利于劳动者的,劳动者请求适用集体合同的话,一般也会得到仲裁法院支持;
3、约定事项上的区别,劳动合同主要是对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岗位、薪资、工作地点等条件的约定,而集体合同是对劳动合同的补充,偏向于对劳动保障、工作环境、福利待遇等条件的约定。
综上我们可知,集体合同一般是对劳动合同的补充,两者一般相辅相成,共同作为维护劳动者相关劳动权益的书面凭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一条
用人单位未在用工的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与劳动者约定的劳动报酬不明确的,新招用的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按照集体合同规定的标准执行;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的,实行同工同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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