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执行人的房产被法院查封之后,被执行人可能会疑惑,法院查封房产效力有多久呢?查封房产是法院 对房产采取的一种强制措施,即通过限制房产的交易来防止房产所有人转移房产所有权。对于房产的查封期限,通常效力是三年,到期后还可以进行续查封。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四百八十七条的规定,对不动产的查封期限不得超过三年,到期前可续行查封;如果没有办理续行查封手续的,则三年期满后,该查封裁定即失去法律效力。
申请执行人申请延长期限的,人民法院应当在查封、扣押、冻结期限届满前办理续行查封、扣押、冻结手续,续行期限不得超过前款规定的期限。
人民法院也可以依职权办理续行查封、扣押、冻结手续。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四百八十七条
人民法院冻结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的期限不得超过一年,查封、扣押动产的期限不得超过两年,查封不动产、冻结其他财产权的期限不得超过三年。
申请执行人申请延长期限的,人民法院应当在查封、扣押、冻结期限届满前办理续行查封、扣押、冻结手续,续行期限不得超过前款规定的期限。
人民法院也可以依职权办理续行查封、扣押、冻结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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