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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买卖违约金是多少

2019.07.195341次播放房产纠纷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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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约金的法定产生依据是指在当事人没有对违约金进行约定的情况下,如果一方当事人违约,法律给予违约方一定的惩罚而对守约方进行一定的法律救济。在违约金制度实际的适用过程中,当事人的约定违约金条款优先于法定违约金条款适用,只有在当事人无约定的情况下才可能适用法定条款。
房屋买卖发生违约行为时,违约方往往需要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很多时候需要支付一定的违约金,违约金的多少如何确定呢?
1、根据双方房屋买卖的约定,如有的合同中约定违约方需支付守约方总房款的10%作为违约金;
2、由双方协商,出现违约情况也可能并非故意为之,双方协商确定违约金,作为对守约方的补偿;
3、由法律规定,如未约定违约金时,守约方可以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作为违约金;违约金过高或者过低,还可以依据法律规定请求法院调高或者降低。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三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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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讲嘉宾

韩东

河南益仟律师事务所

韩东律师,专职律师,擅长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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