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房屋买卖纠纷中,卖方不交房,买方应如何起诉呢?
1、首先确定管辖法院。卖方不交房的行为违反了房屋买卖合同,因合同纠纷提起诉讼的,由卖方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法院起诉。
2、携带材料去法院立案:①带上起诉状(起诉状包括双方当事人信息,对方是公司的需要工商信息;具体的诉讼请求,如买受人要求解除房屋买卖合同,要求出卖人支付相应的违约金等;事实与理由;证据及证据来源,如购房合同);②要提供证据即证据的来源比如购房合同
3、交到法院立案庭,立案庭的法官会在七天内通知您是否立案。
4、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在完成审理前的调查、准备工作后,应当按法定程序开庭审理。法院适用普通程序的案件 , 应当在立案之日起6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的,按法定程序申请延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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