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的当事人可以是各类民事法律主体,包括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这里所说的合同自然人,就是当自然人(也即是我们通常说的个人)作为当事人来签署相关合同,很好理解。但是是不是只要是自然人所签署的合同,其合同的权利与义务就一定是这个自然人来享有和承担呢?这个就不一定了。比如一个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在合同没有加盖公司公章的情况下,法定代表人虽然在合同上签署了自己的名字,但是如果这个合同是关于公司业务的合同而不是法定代表人的个人民事行为,则合同中的权利和义务是由这个法定代表人所代表的公司来享有和承担的。
法律依据:
《民法总则》
第十三条自然人从出生时起到死亡时止,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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