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法》第八条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所以,依法成立的合同,在双方不能协议的情况下,不能随意终止、作废。
合同作废就是要让合同归于无效,终止合同的权利、义务。如果是在合同的起草阶段,双方并没有签署,只要不签字、盖章合同就是不生效的,不用另做协议、声明;如果合同已经签订,双方合意作废合同,应该签署终止协议,声明,使合同的权利、义务归于消灭。
《合同法》第九十二条规定,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后,当事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根据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法律依据:
《合同法》第八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
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
《合同法》第九十二条
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后,当事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根据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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