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宣判时刻,众人目光齐聚。“被告人马毓某犯介绍卖淫罪,判处
有期徒刑八个月,
缓刑一年四个月,并处
罚金二万元。”听到这个结果,马毓某心中的巨石终于落地,他能继续照顾患病母亲、回归正常生活。而这一切,离不开李小龙律师的专业辩护。
时间回到2025年4月,马毓某经同案被告人马某某教唆,参与到介绍卖淫活动中。他们在
天水市
秦州区某小区为多名卖淫女招揽嫖客,后又转移地点继续。4月23日,公安机关将他们当场抓获。经调查,马毓某从4月9日至4月22日,参与介绍卖淫14天,分得非法获利8830元。
公诉机关指控马毓某犯介绍卖淫罪,建议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二万元,可适用缓刑。面对指控,马毓某委托了李小龙律师。
与此同时,在另一起案件中,2024年4月至8月,被告人杨某某进购多种减肥产品,通过微信朋友圈等平台宣
传销售。这些产品进货渠道不合法、来源不明,食用后有副作用,部分还含国家明令禁止的西布曲明。案发后,公安机关从杨某某住所搜出并扣押涉案减肥产品794包。公诉机关指控杨某某销售有毒、有害食品,销售持续5个月,金额191730元,非法获利71040元,建议判处有期徒刑三年至四年,并处罚金383610元。杨某某也委托了李小龙律师为其辩护。
接手马毓某的案子后,李律师迅速行动。他第一时间阅卷,详细了解案发经过,全面梳理马毓某的法定、酌定从轻、减轻处罚情节。马毓某到案后如实供述,构成坦白;自愿认罪认罚;是初犯、偶犯,主观恶性低;参与时间短、获利少,情节相对较轻。李律师积极协调当事人及其家属,在审理阶段全额退缴违法所得8830元,展现悔罪态度。同时,还向法庭提交马毓某家庭情况特殊、母亲患有精神疾病需要照顾的材料。依据
刑法关于缓刑适用条件的规定,李律师结合案件事实,向法庭充分论证马毓某符合适用
缓刑条件,建议宣告缓刑。
在杨某某的案件中,李律师同样进行了全面细致的工作。他逐一审查杨某某微信交易记录、支付宝转账凭证等财务资料,结合被告人供述、
证人证言及司法会计鉴定意见,核对公诉机关指控的销售金额和违法所得,确认指控数额客观准确。对于本案核心争议焦点,被告人是否“明知”产品含有毒、有害成分,李律师结合杨某某自身服用产品、部分产品未检出西布曲明、其无法获悉确切配方等事实,论证其主观恶性较轻、违法性认识程度有限。此外,李律师还梳理杨某某的法定、酌定从轻情节。杨某某归案后如实供述构成坦白,自愿认罪认罚,系初犯、偶犯且无犯罪前科,案发后主动退缴全部违法所得。李律师围绕这些情节提出充分的从轻、减轻处罚辩护意见。
最终,在这两起案件中,李小龙律师都展现了卓越的洞察力与判断力。在马毓某介绍卖淫案中,成功为其争取到缓刑判决,使其免于入狱服刑,体现了罪责刑相适应原则,避免了实刑对当事人和家庭的严重冲击。在杨某某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中,在公诉机关建议量刑三年至四年的情况下,为其争取到法定最低刑期三年,让杨某某在量刑幅度内获得最大从宽幅度。
李小龙律师毕业于
北京大学法学院,有逾十年法律实务经验,曾在一线都市律所积累了大量高强度法律实务经验。他擅长
刑事辩护、企业法律顾问业务等多个领域,在处理各类案件中善于精准把握关键,凭借专业和经验,时刻保持对案件的敏锐洞察,做出准确判断,为当事人争取最优法律结果。若你有相关法律需求,李小龙律师会是一个值得信赖的选择。
*版权声明:华律网对精选解答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