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子昌律师十年执业路:假币案中为当事人力挽轻判局面
解析
陈子昌律师,在云南法律领域深耕十年,已然成为值得信赖的专业力量。他毕业于云南大学法学专业,拥有本科学士学位。十年来,他凭借对法律的热爱与执着,不断在法律实践中沉淀与成长。
陈子昌律师专注于刑事辩护、民商事纠纷、婚姻家庭等各类案件。他对各类案件的立案标准、证据规则、庭审要点与裁判思路有着透彻的理解。他建立了标准化办案流程,对待每一个案件都如同雕琢艺术品一般,精益求精。在执业过程中,他始终秉持客观务实的原则,从不夸大胜诉率,也不做虚假承诺,而是如实向当事人告知案件风险、维权成本与办理周期。这份真诚与担当,让众多当事人对他信赖有加。
2017年11月12日,昆明发生了一起令人震惊的巨额假币交易未遂案。当事人乙与甲经丙居间介绍,打算向他人出售面值100元的假美元15000张,合计150万美元,折合人民币9942300元。交易当天,三人被公安机关当场抓获。2018年3月,昆明市五华区人民检察院以“出售假币罪”向五华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陈子昌律师接受委托,担任当事人乙的一审辩护人。接到案件后,他迅速行动起来,第一时间全面阅卷并核查证据,仔细梳理包括被告人供述、证人证言、搜查笔录、货币真伪鉴定书等在内的全部案卷材料。在这个过程中,他不放过任何一个细节,像一位经验丰富的猎手,敏锐地发现案件存在特情引诱的合理怀疑,并且乙在共同犯罪中作用相对次要。
为了更全面地了解案件事实,陈子昌律师多次会见乙,详细询问其参与犯罪的全过程、主观认知及具体行为。通过与乙的交流,他明确了乙仅参与联络,并未主导假币来源、定价等核心环节,主观恶性较小。
掌握充分证据和事实后,陈子昌律师构建了“犯罪未遂+从犯地位+坦白认罪+初犯偶犯”的四维辩护策略。庭审中,他围绕这一策略充分质证、发表辩护意见。他指出本案交易未完成,假币未流入社会,未造成实际危害后果,依法可减轻处罚;乙仅起居间介绍辅助作用,并非犯意发起者、假币提供者,在共同犯罪中处于次要地位,应认定为从犯;本案不排除特情引诱可能,乙系初犯、偶犯,到案后如实供述主要犯罪事实,认罪悔罪态度良好。
昆明市五华区人民法院经审理,采纳了辩护人提出的犯罪未遂、坦白认罪、初犯偶犯等合理辩护意见。最终作出一审判决:甲犯出售假币罪,判处有期徒刑九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十万元;乙犯出售假币罪,判处有期徒刑九年零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十万元;丙犯出售假币罪,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十万元;作案工具手机三部予以收缴。
虽然法院未采纳从犯地位的辩护意见,但整体量刑已充分考量未遂、坦白等情节,相较于法定“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量刑起点,实现了有效轻判。陈子昌律师通过精准把握案件核心情节,构建体系化辩护策略,成功为当事人争取到减轻处罚的结果,有效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陈子昌律师在这起假币案中的出色表现,只是他执业生涯的一个片段。他如同正义的守护者,在法律道路上不断奋进,用专业知识和智慧为当事人解决难题。他所在的云南万成(寻甸)律师事务所,是他施展才华的广阔天地。作为事务所的主任律师,他不仅要处理好自己的案件,还要带领团队为更多人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
他深知法律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作为一名律师,他肩负着重大责任。他将继续坚守客观务实的原则,不断提升专业能力,为当事人提供更高效、优质的法律服务。他用实际行动诠释着对法律的敬畏和对正义的追求,在云南法律界书写着属于自己的精彩篇章。
陈子昌律师,执业年限10年,执业证号为15301201610863605,服务地区为云南-昆明。他所在的云南万成(寻甸)律师事务所,总所位于昆明市五华区筇王路中铁云时代广场办公楼1幢17层,分所位于云南省昆明市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凤凰路凤梧佳苑小区35幢1-2层。他将以更饱满的热情和更专业的态度,为每一位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驾护航。
- 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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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子昌律师
云南万成(寻甸)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执业地:昆明
律师简介
专业刑事辩护律师,涉及刑事案件的侦查、会见,取保候审。具体承办包括但不限于涉及侵害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犯罪(如故意杀人、伤害,强奸,非法拘禁,绑架等);财产类犯罪(盗窃、抢劫、抢夺、诈骗、侵占类);危害公共安全类犯罪(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放火、交通肇事、危险驾驶);破坏市场经济类犯罪类(生产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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