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嘱人为处分房产而设立的遗嘱,应当办理公证。遗嘱人死亡后,遗嘱受益人须持公证机关出具的“遗嘱公证书”和“遗嘱继承权公证书”或“接受遗赠公证书”,以及房产所有权证、契证到房地产管理机关办理房产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
可以过户。(一)办理房产证过户手续要到被继承人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注销户籍,办理死亡证明;(二)办理房产证过户手续要到区或市公证处(原外销商品房到市公证处)办理继承权公证。
手写遗嘱也有效,自书遗嘱可以办理房产继承过户。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办理变更手续需要缴纳交易费、登记费用80元、工本印花税5元。交完后方可取得房权证。当然上面提到的缴费只是过户时所要交的。如果拿到房产证后打算售出的,还需要按程序交纳测绘费、评估费还要缴纳税费。
一、首先要到被继承人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注销户籍,办理死亡证明;二、然后到区或市公证处(原外销商品房到市公证处)办理继承权公证;三、办理房屋过户登记,申请人是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等。
首先到房产所在地的公证处办理继承公证,然后再到房产交易中心办理相关的房产继承过户手续。继承公证需要带齐以下这些证件:(1)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2)到死者所在单位开具继承人证明;(3)继承人的身份证明;(4)被继承的房产证或其他证明文件等。
办理房屋过户登记,申请人需要向登记机构提供《房地产登记申请书》、房地产权证书、继承权公证文书或者遗嘱公证书、契税完税凭证的原件以及身份证复印件等材料。
办理房屋过户登记,申请人是继承人时,申请人需要向登记机构提供《房地产登记申请书》、房地产权证书、继承权公证文书或者遗嘱公证书、契税完税凭证的原件以及身份证复印件。
有以下四个步骤:(一)办理房产证过户手续要到被继承人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注销户籍,办理死亡证明;(二)办理房产证过户手续要到区或市公证处办理继承权公证;(三)办理房屋过户登记,申请人是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四)支付税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