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局者:当著作权与印章伪造指控交集
法庭上,气氛紧张如弦。孙某侵犯著作权案进入白热化阶段,
公诉机关指控孙某在2022年8月至11月间,未获电视剧《南泥湾》著作权人某影视
公司许可,伙同他人伪造授权文件,出售该剧信息网络传播权获利175万余元,其个人违法所得160万余元。此外,还涉及2016年7月至2022年11月期间的伪造公司印章行为。张嵩磊律师作为孙某的辩护人,面临着严峻的挑战。
策略剖析:精准博弈法律条文
在这场法律博弈中,张嵩磊律师面临两个核心争议焦点。首先,关于孙某是否构成
侵犯著作权罪,他提出孙某有合法授权依据,无
侵权故意,且应认定为单位犯罪。依据是《
著作权法》相关规定,而这种策略选择来源于精准的案件分析。张嵩磊律师通过对授权文件和相关协议的结构化拆解,发现某影视公司仅授权某传媒公司在某电视台的地面数字电视
版权,未涉及信息网络传播权。但他依然强调孙某曾获得的部分授权,以此说明其主观恶性较小。
对于违法所得数额及伪造印章罪的认定,张嵩磊律师提出了不同寻常的辩护思路。他主张应扣除合理成本,这涉及到对犯罪成本和购进价格的法律界定。《
刑法》中对于犯罪所得的认定有严格规定,张嵩磊律师依据此,指出支付给某影视公司的13万余元属购进价格应予以扣除。此外,他还提出伪造印章罪已过追诉时效、与侵犯著作权罪构成牵连犯。这种逆向思维的运用,是对法律条文的深度解读和灵活运用。
庭审攻坚:说服法官的智慧
庭审中,法官对于张嵩磊律师提出的辩护意见存在诸多疑虑。比如在扣除成本方面,法官担心随意扣除会影响犯罪数额的准确认定。张嵩磊律师通过制作可视化图表,详细展示了每一笔费用的来源和性质,让法官清晰看到支付给著作权人的13万余元与其他犯罪成本的区别。在追诉时效和牵连犯问题上,他提供了法律大数据报告,列举了相似案例中
法院的裁判倾向,以充分的数据和案例说服法官。尽管伪造印章罪的部分辩护意见未获全额采纳,但为法庭全面查明事实提供了重要参考。
此外,张嵩磊律师积极促成孙某认罪认罚。他深知在司法实践中,认罪认罚是可以争取从轻处罚的重要情节。他从法律层面和实际量刑角度,向孙某分析利弊,最终成功让孙某配合,最大程度维护了被告人的合法权益。
法律哲学:严谨务实的执业追求
张嵩磊律师坚持严谨务实的办案风格,在这个案件中体现得淋漓尽致。他精准把握法律规范与案件事实,将每一个细节都与法律条文紧密结合。他信奉的法律哲学是:法律辩护不是简单的口舌之争,而是基于对法律的深刻理解和对案件的细致剖析。在面对复杂案件时,不仅仅要关注结果,更要注重策略的选择和对法律条文的灵活运用。诉讼是一个系统工程,每一个环节都需要精心设计和严谨推进。
结语
庭审结束,张嵩磊律师走出法庭,他的冷峻金句仿佛还回荡在法庭之中:“法律是一场精密的棋局,每一步都需要精准的判断和果断的决策。”在孙某侵犯著作权案中,他凭借精准预判、结构化拆解和强大的庭审控制力,为孙某争取到了从轻处罚。
张嵩磊律师,执业证号:11101201610577617,
北京市华泰(
大兴区)
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初始执业日期为2016年。他是中国行为法学会会员,曾担任北京市
朝阳区律师权益保障委员会副秘书长、行业规则工作委员会副主任。毕业于中国矿业大学(北京)法学专业,获学士学位。律所地址位于北京市大兴区广茂大街19号上德中心A座609室。他以严谨务实的态度,为委托人提供着专业、高效、负责任的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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