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女抚养权能协议变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十七条规定,父母双方协议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父母一方不执行离婚协议书或法院生效判决书的,申请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但是,对子女抚养权申请强制执行的案件不能视为对子女的人身进行强制执行,而应理解为强制被申请人履行交出子女给申请人抚养的行为,而不是简单理解为把孩子强行带走交给申请人。
离婚抚养权能强制执行。离婚后孩子抚养权执行申请强制执行是可以的,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因为法院的判决、裁定及调解书一经生效即产生法律效力,对当事人具有强制力,各方当事人均应按照法律文书的内容履行各自义务。
离婚后子女抚养权可以变更。1、可以协议变更孩子抚养权。2、可以向法院起诉变更孩子。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支持。(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2)八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子女抚养权是可以按年龄段分割的。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进行判决;对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
1、可以的,但是变更孩子的抚养权必须满足一定的条件,对孩子的成长有益,否则法院是不支持的。2、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抚养权不可以放弃。抚养孩子是父母的法定的强制性义务,从孩子出生开始父母就对孩子负有抚养的义务,这种义务是必须履行的,除非父母死亡或者丧失抚养能力,否则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履行抚养义务,更不能放弃孩子的抚养权。
继父母和继子女之间的关系和一般的父母子女关系不同,具有姻亲关系和教育抚养关系,但不具备血缘关系,这种权利和义务是可以解除的,由此推论:生父与继母或生母与继父离婚时,生父(母)和继母(父)都要求抚养该子女的,抚养权归生父母所有。
双方离婚后,在不影响孩子生活的情况下,可以协商轮流抚养。根据我国法律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