宅基地使用权变更登记手续:(一)申请人提交上述材料提出申请:(二)受理;(三)公告;(四)审核;(五)收费;(六)记载于登记簿;(七)发证。
根据我国《房屋登记办办法》的规定,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权利人应当在有关法律文件生效或者事实发生后申请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一)房屋所有权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变更的;(二)房屋坐落变更的;(三)房屋面积增加或者减少的。
目前,宅基地使用证变更工作手续:审查证件→情况调查→测量尺寸→填写报表→上报审批→发证。变更基本条件:1、申请人户口必须在本村。2、申请人户口必须是农业户口。3、申请人及家属必须没有宅基地使用证。
目前,宅基地使用证变更工作手续:审查证件→情况调查→测量尺寸→填写报表→上报审批→发证。变更基本条件:1、申请人户口必须在本村。2、申请人户口必须是农业户口。3、申请人及家属必须没有宅基地使用证。
根据当事人申请变更的理由(如:在村集体内部流转,或者宅基地证内容登记有误申请更正等),写清楚申请事实并根据申请书的通用格式书写即可;尚有不明确的,可以事先咨询当地的镇、街、区土地管理部门工作人员明确。
目前,宅基地使用证变更工作手续:审查证件→情况调查→测量尺寸→填写报表→上报审批→发证。变更基本条件:1、申请人户口必须在本村。2、申请人户口必须是农业户口。3、申请人及家属必须没有宅基地使用证。
第一、申请登记程序。取号申请——受理——审核——登簿——交费领证。第二、受理范围:1.市行政服务中心不动产登记窗口:主要负责受理城区四街道及除泗门分中心外的其余乡镇(街道)行政区域内的不动产登记申请业务。
因买卖、设定抵押权等申请不动产登记的,应当由当事人双方共同申请。属于特殊情形的,可以由当事人单方申请。申请人应当提交相应材料,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宅基地使用权并不以登记为生效要件,即使没有进行宅基地使用权的登记,也拥有宅基地使用权。但如果宅基地需要转让或宅基地消灭时,就需要进行登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