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己需要准备的是写一份申请工作证明的材料,比如你是某公司的工作人员,那么你需要写明自己的名字、公司职务、具体办理的原因,最后写日期,这样就可以了。
未就业证明办理地点:常住地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包括各市就业管理服务局、各区县就业管理服务处或人才管理服务办公室等。未就业证明材料:1、居民身份证原件;2、户口簿原件;3、证明本人处于无业状态的相关材料。农村进城务工人员和市外户籍人员还需出示《居住证》。未就业证明办理流程:1、向常住地社区居委会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机构提出申请;2、社区居委会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机构调查核实;3、社区居委会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机构出具《未就业证明》。
档案在哪就去哪里开;要是在你手里你就到户口所在地的人事局开具证明;可以按照落户官网给出的标准模板开具,也可以按照当地存放机构的模板开具,重要证明中包含类似“经查阅,档案中无工作记录证明”的文字即可。
符合灵活就业登记条件和登记范围的来沪人员,按照各行业主管部门的规定,到指定地点办理行业“灵活就业证明”。办妥行业“灵活就业证明”的,凭个人身份证、本市临时居住证、行业“灵活就业证明”和个人证件照等材料。
很多毕业生在校园招聘季并不能及时找到自己所想要的工作,而是到了毕业后一段时间才实现就业。因为各企业的制度不同,有些企业可能需要新入职人员出示就业证。
1、用人单位招聘流动人员后,按实际招用人数,填写外来人员劳动就业申报表,并备齐流动人员“三证”,即身份证、计生证(或未婚证)、外出人员就业登记卡,向所属劳动就业服务机构申请办理。
到当地户口所在地劳动就业服务机构参加就业前训练,培训合格以后就可以领到就业证。进行就业登记的人员,需要提供本人户口、身份和学历证明,由用人单位到该地的人力资源市场统一申领;被用人单位招用的,需提供已签订劳动合同和用工备案手续。
初审——受理——审核——发证;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要求,处于无业状态;携带相应材料,办理失业登记;办理失业《就业创业证》;区就业管理服务机构审核合格后,予以办理登记并在《就业创业证》上加盖钢印发证。
《就业证》办理程序如下:(1)由用人单位向市劳动局就业管理处提出使用外来劳动力用工申请;(2)经市劳动局就业管理处审批后,开具暂住地劳动行政部门批准使用外地务工人员《通知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