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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公司破产后分公司债务如何承担

2020.11.10 公司法 1433人浏览举报
律师回答
公司的债务由总公司负担,总公司破产,则分公司的债权人应当向受理总公司破产的法院申报债权,按破产债权获得受偿。
按照我国法律规定,不具法人资格的企业法人分支机构的债务,由企业法人负担。
公司法》第14条规定: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分公司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十四条
《企业破产法》第四十八条
报告编号:NO.20201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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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总公司作为法人,具有企业法人资格,分公司一般不具有法人资格,两者之间债务承担如下:企业法人无力偿还债务时,以其不具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财产清偿。不具法人资格的企业法人分支机构的债务,由企业法人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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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福昊律师 2022.02.21 1467人看过

张福昊

河北泰科律师事务所

张福昊律师,专职律师擅长公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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