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分公司不具法人资格,民事责任由总公司承担。分公司受总公司管辖,无独立财产。其债务先以管理财产清偿,不足部分总公司担责。总公司与分公司债务承担内部约定不能对抗外部债权人,总公司担责后可追偿。

分公司不具法人资格,民事责任由总公司承担。分公司受总公司管辖,无独立财产。其债务先以管理财产清偿,不足部分总公司担责。总公司与分公司债务承担内部约定不能对抗外部债权人,总公司担责后可追偿。

在面临此类情况,应当谨慎分析合同勾销者是否系分公司,以及侵权损害结果是否源于分公司职员执行职务期间按章办事所酿成,最终判断分公司如何运用其管理的公司资产来分担民事责任,并决定由公司分摊分公司所引起的民事后果的责任。接下来华律网小编将为您介绍相关内容。

分公司的债务总公司承担吗?一般情况下分公司债务由总公司承担,因分公司不具法人资格、无独立财产。但若分公司有独立财产且与总公司财产相互独立,特定情况下其债务可用自身财产承担,具体要依法律和实际情况判断。接下来华律网小编整理了相关的一些知识,供大家参考一下,一起来看看内容吧。

分公司不具法人资格、无独立财产,其债务总公司通常要承担。分公司可参与诉讼,债权人可先找分公司,不足部分由总公司承担,也可直接找总公司。特殊情况总公司担责后可向分公司负责人追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