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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定管辖期限

2021.10.17 综合 1067人浏览举报
律师回答
民诉法第三十八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当事人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异议应当审查。异议成立的裁定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异议不成立的,裁定驳回”。因最高人民法院在《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以下称《规定》)第三十三条中对举证期限作出专门规定:“举证期限可以由当事人协商一致,并经人民法院认可。由人民法院指定举证期限的,指定的期限不得少于三十日,自当事人收到案件受理通知书、应诉通知书的次日起计算。”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自当事人收到案件受理通知书超过三十天,则超过了时限。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第二百六十五条
报告编号:NO.20211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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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指定管辖的情形

    (一)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由于特殊原因,不能行使管辖权。所谓特殊原因,包括事实上和法律上的原因。事实上的原因,如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遇到了不可抗力的事由,即地震、水灾等无法行使管辖权。

    李键键律师 2019.08.14 1287人看过
  • 指定管辖的法律规定

    指定管辖的最新法律规定: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由于特殊原因,不能行使管辖权的,由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人民法院之间因管辖权发生争议,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了的,报请它们的共同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

    李键键律师 2019.05.29 4972人看过
  • 合同指定管辖法院有效吗

    1、合同指定管辖法院不违反民事诉讼法中关于级别管辖、地域管辖的相关规定的,有效。2、合同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

    聂俊律师 2022.06.09 989人看过
  • 哪些情况可以进行指定管辖

    1、接受移送案件的人民法院认为移送的案件按法律规定不属于本院管辖的,依法报请上级法院指定管辖。2、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因特殊原因不能行使管辖权的,由上级法院指定管辖。3、人民法院之间因管辖权发生争议,协商不成,报请他们的共同上级法院指定管辖。

    王玉婷律师 2022.05.06 529人看过
  • 可指定管辖的情形有哪些

    指定管辖是指上级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指定其辖区内的下级法院对某一具体案件行使管辖权。接受移送案件的人民法院认为移送的案件按法律规定不属于本院管辖的,依法报请上级法院指定管辖。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因特殊原因不能行使管辖权的,由上级法院指定管辖。

    刘辉律师 2019.08.02 1208人看过
  • 指定管辖的适用条件是什么

    上级人民法院可以指定下级人民法院审判管辖不明的案件,也可以指定下级人民法院将案件移送其他人民法院审判。法律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依照法律定罪处刑;法律没有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不得定罪处刑。

    张宇豪律师 2022.07.04 705人看过
  • 什么时候案件会被指定管辖

    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由于特殊原因,不能行使管辖权的,由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人民法院之间因管辖权发生争议,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了的,报请它们的共同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

    汤鹏天律师 2020.07.21 1220人看过
  • 行政处罚指定管辖条件是什么

    1、行政处罚适用的前提是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行政违法行为客观存在。2、行政处罚适用的主体是享有法定的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或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或行政机关委托的组织。3、行政处罚适用的对象是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政违法者,且具有一定的责任能力。

    孙政律师 2020.05.05 1412人看过
  • 不服指定监护关系案件如何确定管辖权

    依据我国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的规定,不服指定监护或者变更监护关系的民事纠纷案件,可以由被监护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公民的住所地是指公民的户籍所在地,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住所地是指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

    李键键律师 2019.11.27 1024人看过

李键键

河北厚正律师事务所

李键键律师,专职律师擅长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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