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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指定管辖的情形有哪些

2021.10.17 刑事辩护 1161人浏览举报
律师回答
指定管辖,是指上级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指定其辖区内的下级法院对某一具体案件行使管辖权。根据民事诉讼法第36条和第37条的规定,指定管辖有以下几种情况: 1、接受移送案件的人民法院认为移送的案件按法律规定不属于本院管辖的,依法报请上级法院指定管辖。 2、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因特殊原因不能行使管辖权的,由上级法院指定管辖。特殊原因包括法律上的原因(如审判人员全部被申请回避)和事实上的原因(如自然灾害等)。 3、人民法院之间因管辖权发生争议,协商不成,报请他们的共同上级法院指定管辖。如双方为同属一个地、市辖区的基层人民法院,由该地、市的中级法院及时指定管辖;同属一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两个人民法院,由该省、自治区、直辖市的高级法院及时指定管辖;如双方为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法院,高级人民法院协商不成的,由最高人民法院及时指定管辖。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应逐级进行。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36条、第37条
报告编号:NO.20211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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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指定管辖的情形

    (一)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由于特殊原因,不能行使管辖权。所谓特殊原因,包括事实上和法律上的原因。事实上的原因,如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遇到了不可抗力的事由,即地震、水灾等无法行使管辖权。

    李键键律师 2019.08.14 1239人看过
  • 指定辩护的情形有哪些

    被告人是盲、聋、哑或者未成年人而没有委托辩护人的;被告人在开庭审理时是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的;被告人可能被判处死刑而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应当”为其指定辩护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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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指定辩护的适用情形有哪些

    应当指定辩护的情形:被告人是盲、聋、哑人的;被告人是限制行为能力人的;被告人是未成年人的。此处未成年人,是指开庭时是未成年人,犯罪时是未成年人,而在开庭审理时已经满18周岁的不包括在内;被告人是可能被判处死刑的人。

    王楠律师 2022.06.28 202人看过
  • 指定管辖期限

    民诉法第三十八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当事人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异议应当审查。异议成立的裁定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异议不成立的,裁定驳回”。

    李键键律师 2019.08.14 1006人看过
  • 哪些情况可以进行指定管辖

    1、接受移送案件的人民法院认为移送的案件按法律规定不属于本院管辖的,依法报请上级法院指定管辖。2、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因特殊原因不能行使管辖权的,由上级法院指定管辖。3、人民法院之间因管辖权发生争议,协商不成,报请他们的共同上级法院指定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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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合同可撤销的情形有哪些

    合同可撤销,没有12种情形,只有5种。我国法律明确规定,合同可撤销的原因有重大误解、欺诈、违背真实意思、胁迫、乘人之危五种情形。并且特别规定,一方以欺诈、胁迫手段订立的合同,只有损害国家利益的才作为合同无效的原因。1、重大误解;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2、欺诈;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3、违背真实意思;第三人实施欺诈行为,使一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方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欺诈行为的,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4、胁迫;一方或者第三人以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胁迫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5、乘人之危、显失公平;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形,致使民事法律行为成立时显失公平的,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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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撤销合同是民法中可变更和可撤销的民事行为的一种.可撤销合同主要是意思表示不真实的合同。可撤销合同的情形包括订立合同时存在重大误解、乘人之危、显失公平、欺诈、胁迫的情况导致合同可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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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指定扣缴义务人的情形包括:一)预计工程作业或者提供劳务期限不足一个纳税年度,且有证据表明不履行纳税义务的;二)没有办理税务登记或者临时税务登记,且未委托中国境内的代理人履行纳税义务的;三)未按照规定期限办理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或者预缴申报的。

    张福昊律师 2022.03.16 876人看过

刘辉

河北德公律师事务所

刘辉律师,专职律师擅长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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