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阻碍解救被绑架儿童罪的成立条件是什么?

2021.10.17 刑事辩护 981人浏览举报
律师回答
本罪的客体要件。
本罪所侵害的客体为复杂客体,其既侵犯了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信誉,而且还侵犯了被拐卖、绑架妇女、儿童的人身权利。其侵害的对象由其所侵害的客体的多重性所决定,亦具有多重性,一般包括依法正在执行解救公务活动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协助执行解救活动的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和被拐卖、绑架的妇女或儿童。
本罪的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利用职务阻碍解救被拐卖、被绑架的妇女、儿童的行为。所谓利用职务,是指负有解救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范围主管、负责解救被拐卖、绑架的妇女、儿童工作的便利,而不是利用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身份的便利阻碍解救工作。所谓解救职责是指法律、法规所赋予的把被拐卖、绑架的妇女、儿童从人贩子、收买人或绑架人手中解脱出来、安置或者送返被害人等解救工作的职责。我国目前履行这些职责的机关、组织主要为公安机关、民政、妇联。故主管解救工作的也主要是这些机关和组织的工作人员。
本罪客观行为可以表现为作为,也可以表现为不作为。
本罪不要求有具体的危害后果,只要负有解救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务实施了阻碍解救的行为,无论是否得逞,是否造成严重后果,均构成本罪。
本罪的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即负有解救被拐卖、绑架的妇女、儿童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范围是非常宽泛的,但只有那些负有特定的解救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才可能成为本罪的主体。虽然本人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并且实施了阻碍解救的行为,但其如果不负有特定的解救职责,便不能构成本罪。这里的解救职责,是指在职务范围内或责任范围内具有解救的内容。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对被拐卖、绑架的妇女、儿童有解救职责,解救职责由公安机关会同有关部门执行。具体指各级人民政府、公安、检察、法院、民政、妇联等部门中主管、分管和直接参与解救工作的国家工作人员。上述人员负有把被拐卖、绑架的妇女、儿童从人贩子、收买人或者绑架人手中解脱出来,以及安置送返被害人等解救工作职责。
本罪的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且必须是直接故意。行为人既认识到自己的行为是在阻碍解救被拐卖、绑架的妇女、儿童,也希望发生被拐卖、绑架的妇女、儿童未获解救的结果。如只是认识到自己行为可能阻碍解救被拐卖的妇女、儿童,但主观上并不希望发生这种结果的,不构成本罪,导致严重后果的,以玩忽职守罪论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百一十六条
报告编号:NO.20211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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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阻碍解救被绑架儿童罪立案条件是什么?

    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立案:利用职权,禁止、阻止或者妨碍有关部门、人员解救被拐卖、绑架的妇女、儿童的;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向拐卖、绑架者或者收买者通风报信,妨碍解救工作正常进行的;其他利用职务阻碍解救被拐卖、绑架的妇女、儿童的行为。

    刘辉律师 2019.07.25 956人看过
  • 阻碍解救被绑架妇女罪的成立条件是什么?

    本罪所侵害的客体为复杂客体,其既侵犯了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信誉,而且还侵犯了被拐卖、绑架妇女、儿童的人身权利。本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即负有解救被拐卖、绑架的妇女、儿童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赵善博律师 2019.08.02 908人看过
  • 不解救被绑架儿童罪的成立条件是什么?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解救妇女、儿童的职务活动和国家机关的信誉。本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即负有解救被拐卖、绑架的妇女、儿童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张保明律师 2019.07.28 933人看过
  • 构成阻碍解救被绑架儿童罪的条件?

    本罪所侵害的客体为复杂客体,其既侵犯了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信誉,而且还侵犯了被拐卖、绑架妇女、儿童的人身权利。本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即负有解救被拐卖、绑架的妇女、儿童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姜一凡律师 2019.09.04 932人看过
  • 阻碍解救被绑架儿童罪的构成条件?

    本罪所侵害的客体为复杂客体,其既侵犯了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信誉,而且还侵犯了被拐卖、绑架妇女、儿童的人身权利。本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即负有解救被拐卖、绑架的妇女、儿童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姜一凡律师 2019.09.03 1069人看过
  • 构成阻碍解救被绑架儿童罪的条件会有什么?

    本罪所侵害的客体为复杂客体,其既侵犯了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信誉,而且还侵犯了被拐卖、绑架妇女、儿童的人身权利。本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即负有解救被拐卖、绑架的妇女、儿童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孙海东律师 2019.07.30 943人看过
  • 阻碍解救被拐卖、绑架妇女、儿童罪的成立条件是什么?

    本罪所侵害的客体为复杂客体,其既侵犯了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信誉,而且还侵犯了被拐卖、绑架妇女、儿童的人身权利。本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即负有解救被拐卖、绑架的妇女、儿童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赵善博律师 2019.08.02 908人看过
  • 阻碍解救被绑架儿童罪最新立案标准?

    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立案:利用职权,禁止、阻止或者妨碍有关部门、人员解救被拐卖、绑架的妇女、儿童的;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向拐卖、绑架者或者收买者通风报信,妨碍解救工作正常进行的;其他利用职务阻碍解救被拐卖、绑架的妇女、儿童的行为。

    刘辉律师 2019.07.26 946人看过
  • 阻碍解救被绑架儿童罪立案标准?

    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立案:利用职权,禁止、阻止或者妨碍有关部门、人员解救被拐卖、绑架的妇女、儿童的;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向拐卖、绑架者或者收买者通风报信,妨碍解救工作正常进行的;其他利用职务阻碍解救被拐卖、绑架的妇女、儿童的行为。

    刘辉律师 2019.07.30 991人看过

姜一凡

河北双百律师事务所

姜一凡律师,专职律师擅长刑事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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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阻碍解救被绑架儿童罪如何立案
    阻碍解救被绑架儿童罪的立案标准:利用职权,禁止、阻止或者妨碍有关部门、人员解救被绑架的儿童的;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向绑架者或者收买者通风报信,妨碍解救工作正常进行的。关于阻碍解救被绑架儿童罪如何立案的问题,下面华律网小编为您进行详细解答。
  • 阻碍解救被绑架儿童罪是如何构成的
    绑架的妇女、儿童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且必须是直接故意。客体为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信誉和被拐卖、绑架妇女、儿童的人身权利,客观方面表现为利用职务阻碍解救被拐卖、被绑架的妇女、儿童的行为。关于阻碍解救被绑架儿童罪是如何构成的的问题,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 新刑法对阻碍解救被绑架儿童罪的量刑标准
    新刑法对阻碍解救被绑架儿童罪的量刑标准: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负有解救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务阻碍解救被绑架儿童,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本罪的主观方面为故意,过失不构成本罪。关于新刑法对阻碍解救被绑架儿童罪的量刑标准的问题,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 阻碍解救被绑架儿童罪判刑规定
    行为人犯阻碍解救被绑架儿童罪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本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即负有解救被拐卖、绑架的妇女、儿童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关于阻碍解救被绑架儿童罪判刑规定的问题,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 阻碍解救被绑架儿童罪怎么处罚量刑
    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解救被收买的妇女、儿童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聚众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解救被收买的妇女、儿童的首要分子,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关于阻碍解救被绑架儿童罪怎么处罚量刑的问题,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 绑架儿童会判哪些刑
    绑架罪,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致人重伤,死亡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 惠州儿童收养条件
    跟民法典关于收养的规定一致,第一千零九十八条 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无子女或者只有一名子女; (二)有抚养、教育和保护被收养人的能力; (三)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四)无不利于被收养人健康成长的违法犯罪记录; (五)年满三十周岁。
  • 电子合同成立条件
    首先,订约人的主体是双方或者是多方当事人,合同的主体是合同关系的当事人,他们实际享受合同权利并承担合同义务的人。
  • 担保合同的成立条件
    若合同有约定,按照合同
  • xx罪的成立条件
    你好,问题有遮挡,无法给出建议,如果不方便描述可以预约面对面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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