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国务院规定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者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为特殊工种。 职业病是指,劳动者在从事劳动的过程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工作原因产生的疾病。 由此可见,二者概念不同。职业病可以是特殊工种。
职业病危害是指对从事职业活动的劳动者可能导致职业病的各种危害。职业病危害因素包括:职业活动中存在的各种有害的化学、物理、生物等因素,以及在作业过程中产生的其他职业有害因素。
特殊工种的范围:电工作业。含发电、送电、变电、配电工,电气设备的安装、运行、检修(维修)、试验工,矿山井下电钳工;金属焊接、切割作业。含焊接工,切割工;起重机械作业。含起重机司机,司索工,信号指挥工,安装与维修工。
1、电工作业。含发电、送电、变电、配电工,电气设备的安装、运行、检修(维修)、试验工,矿山井下电钳工;2、金属焊接、切割作业。含焊接工,切割工;3、起重机械作业。含起重机司机,司索工,信号指挥工,安装与维修工。
2018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办法第一条为了规范职业病危害项目的申报工作,加强对用人单位职业卫生工作的监督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制定本办法。
我国法律明确特种作业是指容易发生人员伤亡事故,对操作者本人、他人及周围设施的安全有重大危害的作业(如电工、金属焊接和切割等)。从事这类作业的人员称为特种作业人员。
原国家劳动部将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重体力劳动和有毒有害的工种定为特殊工种,并明确特殊工种的范围由各行业主管部门或劳动部门确定。特殊工种不是一个正式的概念,只是约定俗成的叫法。
女性特殊工种包括:1.电工作业。含发电、送电、变电、配电工,电气设备的安装、运行、检修(维修)、试验工,矿山井下电钳工;2.金属焊接、切割作业。含焊接工,切割工;3.起重机械作业。含起重机司机,司索工,信号指挥工,安装与维修工。
1、电工作业。含发电、送电、变电、配电工,电气设备的安装、运行、检修(维修)、试验工,矿山井下电钳工;2、金属焊接、切割作业。含焊接工,切割工;3、起重机械作业。含起重机司机,司索工,信号指挥工,安装与维修工;4、企业内机动车辆驾驶。含在企业内及码头、货场等生产作业区域和施工现场行驶的各类机动车辆的驾驶人员;5、登高架设作业。含2米以上登高架设、拆除、维修工、高层建(构)筑物表面清洗工;6、锅炉作业(含水质化验)。含承压锅炉的操作工,锅炉水质化验工;7、压力容器作业。含压力容器罐装工、检验工、运输押运工、大型空气压缩机操作工;8、制冷作业。含制冷设备安装工、操作工、维修工;9、爆破作业。含地面工程爆破、井下爆破工;10、矿山通风作业。含主扇机操作工,瓦斯抽放工,通风安全监测工,测风测尘工;11、矿山排水作业。含矿井主排水泵工,尾矿坝作业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