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可推断的意思表示,即权利人不使用话语,而使用某种具有特定的、法律行为意义上的符号。这种情形可以是约定,也可以是交易习惯,这种可推断的意思效果与明示的效果是一样的。
可以。居住权的性质是用益物权,属于他物权;可通过合同设立,原则上须无偿设立且不可出租(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除了通过合同的方式设立,房屋所有权人也可以通过遗嘱的方式设立。
撤回、变更遗嘱不是必须以明示的方式做出,也可以是默示,比如说遗嘱人订立一个新的遗嘱,其中的条款内容与以前的遗嘱有很大的区别,那有效的就会是新订立的遗嘱,之前那份遗嘱就会被默认为撤回。
居住权也可以通过遗嘱的方式设立,遗嘱的执行人应当及时通知居住权人,并为居住权人进行登记,设立居住权的,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登记。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
遗嘱人是可以口头订立遗嘱的,但应当满足一定条件,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消除后,遗嘱人能够以书面或者录音录像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离婚的方式有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两种。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涉嫌。 1.赵默笙和应晖在国外注册结婚,根据《涉外民事法律关系适用法》的相关规定,只要双方结婚时符合登记地所在国的法律,我国一般是承认其婚姻效力的。在美国离婚,夫妻双方达成离婚协议的情况下,法官会将离婚协议书作为离婚判决书的一部分予以签署并下达法庭命令。应晖未向法院提交离婚协议,离婚程序并未完成,所以双方的婚姻关系依然存续。 所以即使美国法院判决应晖和赵默笙离婚,这起案件的判决书依然需要向中国法院申请承认与执行,尽管美国与我国尚未签订双边民事司法协助协议也未参加共同的国际公约,但在司法审判实践中,外国法院的离婚判决中“离婚”解除身份关系这一项都是无条件承认,除非是有没有合法送达等程序上的重大瑕疵,损害了作为被告的中国公民方的利益。 赵默笙一不满足具有美国法律承认的真实有效的离婚判决,二没有经过中国法律对美国离婚判决效力的认定,因而赵默笙在法律上并没有离婚。 综上所述,赵默笙在美国已缔结婚姻,其效力被我国所承认,但在没有解除情况下又与何以琛结婚,构成重婚。
股东退出的方式主要有以下几种:一、股权转让:股东可以通过转让股权的方式退出公司。二、公司回购股权:1、公司通过减资回购股权;2、股东利用股权回购请求权要求公司回购股权。三、解散公司:1、通过股东会决议解散公司;2、诉请解散公司,进行清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