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嘱公证与继承权公证是两个不同的公证。 一、公证遗嘱:是遗嘱人经公证机构办理的遗嘱。 二、公证遗嘱必须是遗嘱人本人亲自办理,不得委托他人办理公证。 三、公证遗嘱应当由两名公证员共同办理,由其中一名公证员在公证书上署名。 四、公证遗嘱需要审。
所谓公证遗嘱就是经过公证证明的遗嘱,既然是经过公证证明的遗嘱,这种遗嘱只能是由经过国家批准设立的各公证处来办理。那种各乡镇(街)法律服务所所办理的公证,或律师对遗嘱的见证,都不属于公证遗嘱。
办理房屋过户登记,申请人需要向登记机构提供《房地产登记申请书》、房地产权证书、继承权公证文书或者遗嘱公证书、契税完税凭证的原件以及身份证复印件等材料。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可以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办理公证的当事人应当向公证机构如实说明申请公证的事项的有关情况,提供真实、合法、充分的证明材料等。
遗嘱继承可以公证。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公证机构办理下列公证事项:(一)合同;(二)继承;(三)委托、声明、赠与、遗嘱;(四)财产分割;(五)招标投标、拍卖;(六)婚姻状况、亲属关系、收养关系等。
当事人须向公证处提交申请材料,经公证处审核审批通过后,自受理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出具公证书。《公证法》规定,办理遗嘱继承的公证需由当事人申请,并提交身份证及相关材料,填写公证申请表,经公证处审核审批通过后,由公证处出具公证书。
遗嘱继承公证指的是公民生前对自己的财产作出安排,并经国家公证机关公证,于死亡时立即发生法律效力的法律行为。根据法律规定,既有法定继承又有遗嘱继承、遗赠的,由法定继承人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
遗嘱可以公证,也可以不公证。立遗嘱的方式:(1)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关办理;(2)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采用这种方式立遗嘱的,在危急不能自书时,可采用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立口头遗嘱或录音遗嘱。
公证过的遗嘱没有时效,但是继承人或受赠人的遗产继承是有一定的保护期限的。遗嘱经公证后,被继承人死亡开始遗嘱生效。遗嘱指定的继承人可以要求公证处办理继承公证。公证处一般会通知其他继承人,询问他们对遗嘱有没有异议。如果其他继承人不予配合,遗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