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下列情况下要约会失效:1、拒绝要约的通知到达要约人。2、要约人依法撤销要约。3、承诺期限届满,受要约人未作出承诺。4、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所谓要约就是一方当事人以缔结合同为目的,向对方当事人提出合同条件,希望对方当事人接受的意思。
在下列情况下要约会失效:拒绝要约的通知到达要约人。要约人依法撤销要约。承诺期限届满,受要约人未作出承诺。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所谓要约就是一方当事人以缔结合同为目的,向对方当事人提出合同条件,希望对方当事人接受的意思。
要约可以撤回。撤回要约的通知应当在要约到达受要约人之前或者与要约同时到达受要约人。撤销要约的通知应当在受要约人发出承诺通知之前到达受要约人。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要约不得撤销:(一)要约人确定了承诺期限或者以其他形式明示要约不可撤销;(二)受要约人有理由认为要约是不可撤销的,并已经为履行合同作了准备工作。
以下情况会导致要约失效:1、拒绝要约的通知到达发出要约人。2、要约人依法撤销要约。3、承诺期限届满,受要约人未作出承诺。4、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
竞业限制协议效力终止的情形有:1、协议主体错误;签订竞业禁止协议的企业一方,应是拥有商业秘密的权利人,即必须要有商业秘密的存在,这是实行竞业限制的一个非常重要的前提条件。并且协议的另一方必须是符合竞业限制适用条件的人员,如果不满足协议签订的主体条件很可能导致协议无效。2、超过竞业限制的期限;《劳动合同法》第24条规定,竞业限制协议的限制期限不得超过两年。也就是说,如果双方在协议中约定的期限超过两年,则超出部分应当认定为无效。3、不给劳动者补偿;用人单位让劳动者签订竞业限制协议,就必须给予劳动者相应的补偿。如果该竞业限制协议未约定补偿数额或者给付标准,允许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就此事项协商,如果用人单位不同意给付补偿金,则该协议不对劳动者产生效力。
在下列情况下要约会失效:1、拒绝要约的通知到达要约人。2、要约人依法撤销要约。3、承诺期限届满,受要约人未作出承诺。4、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所谓要约就是一方当事人以缔结合同为目的,向对方当事人提出合同条件,希望对方当事人接受的意思。
在要约的生效时间上,我国采用的是到达主义,即要约到达受要约人时生效。以对话方式作出的意思表示,相对人知道其内容时生效。以非对话方式作出的意思表示,到达相对人时生效。
公司解散一般有三种情况:一是,自然解散,是公司章程规定的解散事由的出现。二是,强制解散,是指公司因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被行政机关或法院撤销或裁定解散。
在何种情况下需要承担缔约过失责任呢?
免费查看在哪些特定情况下需要承担缔约过失责任?
免费查看下列什么情况下要约可以撤销
免费查看合同未约定的情况下损失共担吗
免费查看在何种情况下会被认定为缔约过失
免费查看要约失效的情形有哪些
免费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