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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对对方婚前承租公房可暂居吗

2021.07.29 婚姻家庭 915人浏览举报
律师回答
离婚时,一方对另一方婚前承租的公房无权承租而解决住房确有困难的,人民法院可调解或判决其暂时居住,暂住期限一般不超过两年。暂住期间,暂住方应交纳与房屋租金等额的使用费及其他必要的费用。
【辟谣】
问:承租公房和廉租房是一样吗?
答:不一样。
承租公房是指公有承租人与公房的所有权人或代管人签订了房屋租赁合同,依法履行合同约定的权利和义务的行为。
廉租房是指政府以租金补贴或实物配租的方式,向符合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且住房困难的家庭提供社会保障性质的住房。
【提醒】
问:承租的公房可以转租吗?
答:不可以。
根据《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 承租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退回公共租赁住房:
(一)转借、转租或者擅自调换所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的;
(二)改变所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用途的;
(三)破坏或者擅自装修所承租公共租赁住房,拒不恢复原状的;
(四)在公共租赁住房内从事违法活动的;
(五)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以上闲置公共租赁住房的。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离婚案件中公房使用、承租若干问题的解答》六
报告编号:NO.202107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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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彪

河北世纪方舟律师事务所

赵彪律师,专职律师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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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婚前一方承租的公房,婚姻关系存续5年以上,离婚时是否也享有承租权?
    您好!虽然随着这些年房改的实施,从数量上看已经少了很多,但是由于种种原因,还是有相当数量的此类房屋还没有实施房改或者是正在房改,因此,在为数众多的离婚案件中,就不可避免地涉及到这类公房权益的分割。由于公房承租人仅有房屋的使用权,不享有房屋的产权。因此,在离婚时,法院只会判决使用权的归属,不涉及房屋的产权问题。
  • 你好 公房离婚可以变更承租人么
    您好,我是北京安嘉律师事务所的张丽珍律师,针对您的提问,我的解答是:离婚后公租房是可以变更承租人的。具体操作方法我发给您 1 承租家庭推举一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承租人,填写变更书面申请,明确变更原因。产权单位核定家庭各项费用均已结清后,收齐承租人身份证、户口本、租赁合同、死亡证明、共同申请人同意变更意见书等材料后,报送到承租家庭原申请户籍所在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审核。 2 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组织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对家庭申请情况进行复核,家庭仍符合配租条件的,应在公共租赁住房小区公示10日。公示无异议的,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应在15日内将同意变更意见反馈给产权单位;公示有异议的,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组织相关部门进行复核。 3 产权单位在接到反馈意见5日内,为家庭办理承租人变更手续,租赁期限为原合同剩余期限。 4 经复核,家庭不再符合配租条件的,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按照相关规定作出取消家庭保障资格的决定,并在15日内将处理结果书面告知产权单位。
  • 公房承租死亡,子女能继续承租吗?
    一般情况都是不可以的。
  • 公房纠纷 我承租的公房被租赁公司撬门安排
    你好,可以起诉进行处理。
  • 承租公房拆迁利益如何分配
    您好,公房动迁利益由承租人和共同居住人享有,同住人,是指在拆迁许可证核发之日,在被拆迁居住房屋处有本市常住户口,已实际居住一年以上,且本市无其他住房或者虽有其他住房但居住困难的人。他处无法指福利性质房屋。承租人、同住人之间,一般遵循一人一份、均等分割的原则取得拆迁补偿款。但有下列情况的,可以酌情多分: 1. 承租人或同住人属于年老体弱,缺乏经济来源,且按均分所得的补偿款,无法购得房屋保证其正常生活的; 2. 承租人或同住人在取得公房承租权时额外支付过较多款项的; 3. 对公房内居住的未成年人实际承担监护义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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