隐名股东可以通过诉讼确认股权。对隐名股东而言,只要已经实际出资的都可以向公司要求确认股权,只要经过半数以上股东同意,在原显名股东同意及协助下,就可以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成为显名股东了。
直接以自己的名义起诉,隐名与显名股东之间是许签订代持股协议的。实际股东成为显名股东的条件,经公司其他股东过半数以上同意,请求公司变更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记载于股东名册。
是实际出资,这种出资应当以成为公司股东,实际享有股东权利为目的,而不是基于与公司或者其他股东之间的借贷关系。是经半数以上股东同意。是不存在规避法律的情况。
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法律、行政法规对评估作价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公司应当备置股东名册,股东可以凭借股东名册上的记载,证明其股东身份,从而向公司主张权利,股东也可以凭借股东名册的记载,向他人主张其股东身份,拒绝他人的不合理请求。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应当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有限责任公司应当置备股东名册。
设立公司的过程中会有许多法律文件对公司的股东身份、持股比例进行明确,成为公司股权确认的主要证据。如公司股东发起人协议、公司章程、出资证明书、股东会会议纪要、公司经营过程中形成的决议文件等,这些都可作为判断是否享有公司股权的证据。
股权转让合同的效力需要从以下几个方面来认定:第一,当事人是否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第二,当事人意思表示是否真实;第三,该合同是否违反法律和社会公共利益;第四,合同是否具备法律所要求的形式。
主要审核如下事项来确认股权转让协议是否有效:1、是否违反公司法关于现有股东“优先购买权”的规定审查该股权转让是否书面通知了其他股东,其他股东是否明确表示放弃同等条件下的优先购买权。如果不是,则股权转让协议可能被认定为无效。2、是否违反公司章程的规定审查公司章程中对股权转让的限制性的规定,如果已签署的股权转让协议违反了该限制性规定,则股权转让协议无效。3、是否违反特别规定对受让股权的性质进行审查,例如有些特殊性质的股权,如国有股份,法律对其转让有明确规定,如果已签署的股权转让协议违反了该规定,则股权转让协议无效。4、是否违反了股权共有人的权益审查受让股权的权属情况,如果出让股权为共有财产,而股权转让行为未经共有人的书面同意,则股权转让协议也可能会被认定为无效。
以下三个条件均满足的,应当可以确认为股权转让的完成:1.是原则上转让股权必须签订转让合同;2. 二是企业章程改变。3. 三是转让款已经过户。
隐名股东确认股权转让协议书,律师精选2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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