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案情背景概况
被保险人是
陕西西安的一名
网约车司机,从2019年底开始持续投保某保险
公司的重大疾病保险,出险前保单正常有效,重疾基础保额达14万余元,合同明确规定承保百种重大疾病的相关赔付责任。2024年,被保险人在家中突发胸痛、身体不适,随后意识丧失,紧急送医后抢救无效不幸身故,医院诊断结果为心源性猝死。
事故发生后,家属整理好全套理赔材料向保险公司申请重大疾病保险理赔。然而,保险公司却以心源性猝死未纳入保险合同约定的100种重大疾病清单,不属于重疾赔付责任范围为由,作出全额拒赔决定。家属多次与保险公司沟通申诉,强调死者发病症状、诊疗记录符合急性心肌梗死临床特征,此次猝死由重疾直接诱发,应正常理赔,但保险公司坚持己见,毫无和解余地。为维护合法权益,家属多方对比后委托
北京君审保险律师代理此案,由夏越颖律师、乔辉律师组建君审律师重疾险拒赔专案团队,负责一审、二审全流程诉讼维权。
二、受托介入梳理
君审律师重疾险拒赔专案团队接受委托后,迅速开展工作,进行医学核查、法律论证、同类判例检索。他们全面归集保险合同完整条款、投保全程记录、急诊抢救完整病历、死亡诊断证明、保险公司拒赔文书、双方沟通记录等核心证据。很快,团队精准锁定保险公司拒赔的两大关键漏洞:一是机械割裂猝死与急性心梗的医学因果关联;二是滥用格式条款缩小重疾保障范围,变相免除自身赔付责任。
三、核心辩护观点
医学证据层面
团队对接心血管专业医疗专家,依据本案完整诊疗记录出具权威专业医学意见书。明确指出本案心源性猝死是由重度急性心肌梗死直接诱发导致,二者存在直接、唯一的因果关系。而急性心肌梗死属于保险合同明确列明的重大疾病,符合重疾理赔标准,保险公司以“猝死不在病种清单”拒赔,违背临床医学判定标准。
法律抗辩层面
君审保险律师精准援引《
保险法》第十七条、第三十条相关规定。一方面,当保险格式条款存在理解歧义时,应适用有利解释原则,作出有利于被保险人、受益人的解读,保险公司不得片面截取文字、割裂疾病因果排除理赔;另一方面,保险公司未在投保时向投保人明确释明“急性心梗诱发猝死不予理赔”的限制性规则,未履行法定提示与明确说明义务,单方增设的理赔限制条件属于无效格式条款,无法律约束力。
四、办案结果呈现
2025年,君审律师重疾险拒赔专案团队向西安管辖
法院提交
起诉状、全套证据链、医学专业意见书、同类胜诉判例等材料,启动一审诉讼程序。庭审中,律师还原被保险人发病、抢救、身故全过程,结合医学论证材料、司法判例,证实本次身故的核心病因是合同约定的重大疾病,应正常赔付。一审法院采纳代理观点,判决保险公司赔付14万余元重疾保险金。
保险公司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专案团队持续跟进二审程序,补充提交医学佐证材料、最新司法判例,驳斥保险公司无理上诉观点。二审法院受理后组织双方调解,专案团队主导谈判节奏,坚守合法理赔底线。最终,经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主持调解,保险公司认可我方观点,与家属签署调解协议。保险公司一次性向家属支付重大疾病保险金10.2万元,以调解方式快速结案,且双方就案涉重疾险保单、本次猝死重疾理赔纠纷一次性彻底了结,无后续权利义务争议。
五、案件价值升华
此案凸显了司法在保障消费者保险权益方面的重要作用。保险作为社会保障体系的一部分,其目的是为消费者提供风险保障。当保险公司滥用格式条款拒赔时,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专业的保险维权团队凭借医学论证和法律抗辩,帮助消费者依法维权,不仅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也维护了保险市场的公平正义,优化了营商环境,保障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六、团队简介
君审保险律师
榆林专案团队,隶属北京君审
律师事务所,是CCTV专访全国首家专一保险律所。律所主任李鹏带队,集结夏越颖、肖园、乔辉、赵晶晶等专业保险律师,深耕保险诉讼多年,有全国上万起理赔纠纷实战经验。团队专攻重疾险、
医疗险、寿险、意外险各类拒赔难题,10000+胜诉案例覆盖常见拒赔情形,为投保人提供专业的维权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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