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提出
在当今的医疗领域,医疗纠纷案件呈现出高发态势,这已成为司法实践中的一个突出问题。此类案件不仅涉及患者的生命健康和合法权益,也关系到医疗机构的正常运营和社会的和谐稳定。在实务中,医疗纠纷案件存在诸多痛点,如医患双方的矛盾尖锐、证据收集困难、鉴定程序复杂等。
学界和实务界在医疗纠纷案件的裁判上存在分歧,法律适用也存在争议。例如,对于医疗过错的认定标准、因果关系的判断等问题,不同的观点和做法时有出现。同时,社会上也存在一些普遍的认知误区,认为只要患者在医疗过程中出现不良后果,医疗机构就一定存在过错。
随着最新立法修订、司法解释的出台以及司法裁判动态的变化,对医疗纠纷案件进行深入的实务研究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这有助于统一裁判标准,为法官提供裁判参考,也能为律师在执业过程中提供实操指导,更好地维护医患双方的合法权益。
正本清源,梳理司法裁判主流观点
最高人民
法院的司法解释、指导案例以及各地高院的司法裁判口径和审判纪要,为医疗纠纷案件的审判提供了重要的指引。在医疗纠纷案件中,主流的审判逻辑和裁判规则主要围绕医疗过错的认定、因果关系的判断以及损害赔偿的计算等方面。
对于医疗过错的认定,通常以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是否尽到合理的注意义务为标准。如果医疗机构在诊疗过程中违反了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就可能被认定存在过错。在因果关系的判断上,需要综合考虑医疗行为与患者损害后果之间的直接联系和间接联系。只有当医疗过错与损害后果之间存在法律上的因果关系时,医疗机构才需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个案视角拆解法律适用
案情简述
张某某因“停经41+1周,不规律下腹痛3小时”到某县人民医院分娩,经阴道助娩一足月男婴杨某某,因新生儿重度窒息到医院抢救。医院诊断出多种病症,经治疗好转后出院。家属先与医院协商,医院认为杨某某损害是分娩常见并发症所致,不存在医疗过错,建议通过司法途径解决。家属遂委托
江苏彭城
律师事务所李云利律师代理起诉。
传统办案思路弊端
在司法实践中,传统的办案方式可能存在一些低效和误区。例如,在证据收集方面,可能只注重表面的病历资料,而忽略了对关键证据的深入挖掘。对于医疗过错的论证,可能缺乏专业的医学知识支持,导致法律适用漏洞。在举证过程中,可能无法充分证明医疗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的因果关系,从而影响裁判结果。
实操办案要点提炼
在处理此类案件时,首先要深入研究病历资料,结合专业的医学知识,找出医疗机构在诊疗过程中可能存在的过错。如本案中,李云利律师通过仔细分析病历,发现了对胎膜早破未规范引产、胎心观察不仔细、新生儿抢救准备不充分和抢救不规范等问题。
其次,要注重证据的收集和整理。除了病历资料外,还可以收集相关的医学文献、专家意见等,以增强证据的证明力。在举证过程中,要清晰地阐述医疗过错与损害后果之间的因果关系,为法官提供明确的裁判依据。
最后,要充分利用鉴定机构的作用。选择专业的鉴定机构进行
医疗损害鉴定,在鉴定过程中积极提供相关的证据和意见,争取鉴定机构采纳自己的观点。
主体简介
李云利,双硕士,江苏彭城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执业医师、执业药师、专利代理师、经济师。拥有
潍坊医学院临床医学学士,法医学硕士,中国矿业大学工商管理硕士学位。曾在省级医院从事医生工作多年,擅长从医院病历中找出医疗过错,代理大量医疗纠纷案件。从事临床医学、法医学(医疗损害)相关工作30余年,实战经验丰富。读研期间深入研究涉及死亡医疗损害鉴定,撰写毕业论文《医疗损害死亡的法医学鉴定研究-以江苏省为例》。综合掌握临床医学、法医学、药学和法学四类有关知识,长期深耕医疗损害鉴定理论与实务,擅长疑难、复杂尤其涉及死亡的医疗纠纷、人身损害的调解和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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