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应该到户籍所在地或者生育行为发生地县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缴纳社会抚养费,并保存好缴费的收据。缴费后,携带相关的材料和缴费证明,就可以到孩子父亲或母亲常住户口所在地的户口登记机关(派出所户籍科)申请登记了。
孩子上户口一般需要民政局登记时的《结婚证》,子女出生时医院出具的子女《出生证明》,计生办出具的《独生子女证明》,父母任意一方(落户方)的单位户籍员出具的《出生人口上报单》,当地妇幼保健院出具的《妇幼保健证明》。
再婚家庭孩子的户口,如果是婚前所生的孩子,需要办理户口迁移手续:先到迁入地派出所开具准迁证;再到原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迁移证;最后再到迁入地派出所办理迁入手续。 如果是再婚后生育的孩子,需要先到计生部门办理准生证。有了准生证后生育孩子的,。
过继属于收养,参照《收养法》的规定办理登记手续,即符合收养条件的收养人,在与被过继的孩子的父母的协商一致达成收养目的后,先让其父母写一份过继声明书,再拿着该过继声明书到村委会或居委会开具收养证明,然后过继声明书与村委会或居委会开具收养证明。
办理程序: 婴儿出生后一个月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到婴儿母亲或父亲常住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报出生登记。派出所审核后,办理出生登记。
办理流程:向收养人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提出申请,公安派出所受理,并报市、县公安机关核准后,派出所办理落户手续。申报材料:民政部门或司法公证机关出具的《收养证》或《收养公证书》、收养人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夫妻双方离婚后办理孩子户口迁移手续,需要以下手续和资料:一、离婚证或者法院生效离婚判决书离婚调解书。二、需要将小孩的户口簿出生证,夫妻户口簿到孩子抚养权一方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办理。
未办理收养登记的事实收养无户口人员,当事人可以向民政部门申请按照规定办理收养登记,凭申领的《收养登记证》、收养人的居民户口簿,申请办理常住户口登记。
到公安部门去办理相关的领养手续,公安部门签发一个领养证明,然后根据当地户口登记流程办理即可。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弃婴,由收养人或者育婴机关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