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双方离婚后办理孩子户口迁移手续,需要以下手续和资料:一、离婚证或者法院生效离婚判决书离婚调解书。二、需要将小孩的户口簿出生证,夫妻户口簿到孩子抚养权一方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办理。
离婚分为协议离婚与诉讼离婚,两种离婚方式给小孩上户口时会有一些差别,如果是协议离婚,要到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户籍管理处,先告知民警要进行离婚后小孩户口办理,如果是法院调解或判决离婚,要到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户籍管理处,先告知民警你要上户口等。
再婚家庭孩子的户口,如果是婚前所生的孩子,需要办理户口迁移手续:先到迁入地派出所开具准迁证;再到原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迁移证;最后再到迁入地派出所办理迁入手续。 如果是再婚后生育的孩子,需要先到计生部门办理准生证。有了准生证后生育孩子的,。
出生的孩子上户口方式:父母应当准备好上户口的相应资料,如父母双方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孩子的出生证明、生育服务证等证件资料,到父母任何一方的当地派出所的户证部办理。
办理程序: 婴儿出生后一个月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到婴儿母亲或父亲常住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报出生登记。派出所审核后,办理出生登记。
未办理收养登记的事实收养无户口人员,当事人可以向民政部门申请按照规定办理收养登记,凭申领的《收养登记证》、收养人的居民户口簿,申请办理常住户口登记。
到公安部门去办理相关的领养手续,公安部门签发一个领养证明,然后根据当地户口登记流程办理即可。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弃婴,由收养人或者育婴机关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办理流程:向收养人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提出申请,公安派出所受理,并报市、县公安机关核准后,派出所办理落户手续。申报材料:民政部门或司法公证机关出具的《收养证》或《收养公证书》、收养人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过继属于收养,参照《收养法》的规定办理登记手续,即符合收养条件的收养人,在与被过继的孩子的父母的协商一致达成收养目的后,先让其父母写一份过继声明书,再拿着该过继声明书到村委会或居委会开具收养证明,然后过继声明书与村委会或居委会开具收养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