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7月,A某驾驶二轮摩托车途经村镇村道时,车辆因路面崩坏隆起失控摔倒,送医后抢救无效死亡。经交警部门初步核查,A某存在酒后驾车、严重
超速、未佩戴安全头盔多项违法行为,被认定承担事故主要责任;属地B村村委会因未尽道路养护义务,承担事故次要责任。
事故发生后,A某的妻子、年迈母亲及两名未成年子女不仅要承受失去至亲的悲痛,还因失去主要收入来源陷入窘迫的经济困境。家属就赔偿事宜与B村村委会协商时,对方态度强硬,辩称死者的多项违法操作是事故发生的唯一直接原因,路面崩坏是极端高温天气导致的不可抗力,村委会已尽到日常养护义务,不应承担任何赔偿责任。面对对方提出的免责主张和专业抗辩,家属经了解,找到
江苏汇建
律师事务所的印彬彬律师,希望能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接手案件后,印彬彬律师第一时间完整梳理了全部案卷材料,结合自身在
交通事故领域积累的全流程实务经验,很快捕捉到本案的核心难点:常规同类型主责伤者家属索赔案件中,道路管理者次责的责任比例通常仅酌定10%,且本案被告方抛出的“不可抗力”免责主张,若没有扎实的证据支撑很难推翻,家属大概率只能拿到远低于预期的赔偿款。
针对这些问题,印彬彬律师制定了“定责阶段提前介入+庭审环节精准破局”的双轨处理思路:不同于常规代理中等待事故认定书出具后再启动诉讼的惯性操作,印彬彬律师选择在事故责任认定复核阶段就深度介入,多次与办案交警沟通案情,提交调取的现场周边监控素材,明确指出监控记录显示事故发生前数分钟,已有其他车辆在同一坑洼路段出现剧烈颠簸,B村村委会未及时发现路面隐患、未设置任何警示标志,属于明显的日常巡查失职。
在印彬彬律师的充分沟通下,交警部门最终在正式事故认定书中,详细载明了路面崩坏区域的具体面积、落差等物理参数,清晰标注了B村村委会的具体管理过错,这一份详实的事故认定书,为后续
民事诉讼搭建了稳固的证据基础。
进入庭审程序后,被告方当庭提交了数份养护记录照片,再次主张路面开裂是夏季突发高温引发的不可抗力,要求免除全部赔偿责任。印彬彬律师结合实地勘察的细节当庭回应,当地夏季38℃左右的高温属于常年可预见的常态气候,并非不能预见、不能避免的意外事件,属于道路养护的常规排查范畴,被告提交的养
护照片恰恰能佐证,村委会此前已知晓该路段容易出现路面病害,却未采取任何加装警示标识、及时修复的有效防护措施,根本不存在所谓“不可抗力”的适用空间。
随后印彬彬律师指导家属整理了完整的被
扶养人身份材料、死者生前
收入证明等全套证据,严格依照现行
人身损害赔偿的相关标准,逐一核算出死亡
赔偿金、
丧葬费、多名被扶养人生活费及精神抚慰金等全部合理诉求,确保每一项主张都有对应证据支撑。
“法律不偏袒任何过错方,也不会遗漏任何应当承担责任的主体,即便是主责方家属,合法的索赔权益也应当得到充分保障。”这是印彬彬律师在处理此类案件时始终坚持的原则。最终受理
法院经审理认为,虽死者自身存在多项严重违法行为是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但B村村委会未尽养护义务、未及时排除路面安全隐患,同样是损害结果发生的参与因素之一。综合双方过错程度、违法行为与损害后果的因果关系比重,法院最终突破同类案件常规10%的判赔比例,酌定B村村委会承担20%的赔偿责任,判决被告向四名原告赔付各项损失合计343199.65元。判决作出后双方均未提出上诉,赔偿款已按时履行到位,极大缓解了几名家属后续的生活、养老与
教育支出压力,家属对印彬彬律师严谨细致的办案态度给出了充分肯定。
从这起案件不难看出,很多交通事故损害的发生并非单一主体过错导致,不少道路管护责任主体习惯以“不可抗力”“自然因素”作为逃避法定养护义务的抗辩理由。印彬彬律师提示,此类案件中,当事人无需因自身亲属承担主责就主动放弃索赔权益,尽早委托专业法律人员在事故认定阶段介入固定核心证据,充分厘清各方过错的原因力比重,才能依法推动责任划分更趋公平合理,最大化维护自身的合法民事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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