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地区的门诊起付线为1800元,每年的1月1日至12月31日,你的医保必须累计花费1800元,超过1800元以上的部分才能报销;凡是没到1800元的部分,都是自付的。而且就诊的医院必须是本人定点医院:如定点专科、中医医院、A类定点医院等。
设立医保基金支付参保人员住院医疗费“起付线”的原因两个:一是体现“参保人员个人和医保基金合理分担住院费”的医疗保险制度改革原则;二是对门诊挤住院、小病大养等浪费医疗费的行为从经济上进行约束。
起付标准原则上在当地职工年平均工资的10%左右,最高支付限额原则上控制在当地职工年平均工资的4倍左右。起付标准以下的医疗费用,从个人帐户中支付或由个人自付。起付标准以上、最高支付限额以下的医疗费用,主要从统筹基金中支付,个人要负担一定比例。
对于当年12月份发生的医疗费用单据应最迟在次年1月20日前向海淀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中心进行申请复审结算。跨年度连续住院的费用,当年12月31日以前含(31日)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和自下一年起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分别进行结算。
现行山东省居民大病保险起付标准为1.2万元。其个人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1.2万元以上(含1.2万元)、10万元以下的部分给予50%补偿;10万元以上(含10万元)、20万元以下的部分给予60%的补偿;20万元及以上的部分给予65%补偿。
在职职工,到医院的门诊、急诊看病后,2000元以上的医疗费用才可以报销,报销的比例是50%。如果是70周岁以下的退休人员,1300元以上的费用可以报销,报销的比例是70%。
养老保险缴费比例:单位20%(全部划入统筹基金),个人8%(全部划入个人帐户)。医疗保险缴费比例:单位8%,个人2%;失业保险缴费比例:单位2%,个人1%;工伤保险缴费比例:单位1%,个人无须缴费;生育保险缴费比例:单位1%,个人无须缴费。
一般来说不同地区经济发展情况有所不同,因此报销比例也有所差异,以下就北京职工医疗保险保险比例情况进行说明。上了医保后,如果是在职职工,到医院的门诊、急诊看病后,1800元以上的医疗费用才可以报销,报销的比例是50%。
一般房产交易额在10万元(含10万元)以下的按2%收取;超过10万元至100万元金额(含100万元)的,按1%收取;超过100万元金额以上的按0.5%收取,中介收取服务费,应按每宗交易额计算,而不应该按照买卖双方分别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