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铁军律师,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学历,现执业于
北京市炜衡(
太原)
律师事务所,拥有5年执业经验,执业证号为1140120********07,主要服务于
山西太原地区。他不仅是律所合伙人、疑难复杂案件部部长,还担任山西省法学会
建设工程法治研究会理事等多项职务,凭借丰富的经验和专业的能力,在多个法律领域展现出卓越的实力。
丰富的职业经历与专业素养
王铁军律师有着复合型的职业背景,部队
退伍后在
法院系统工作了十年,这段经历让他不仅精通诉讼程序,更深刻理解司法裁判逻辑与价值导向。在法院工作的宝贵经验,使他对司法系统的运作机制、裁判思路及法官关注要点了如指掌,为处理各类复杂案件奠定了坚实基础。他还曾作为专项法律顾问,深度参与山西省某政府旧城改造项目、
朔州市某银行改制不良
贷款清收项目等,具备处理重大、复杂非诉法律事务的能力。此外,他作为副主编参与出版《企业
知识产权管理与保护研究》一书,体现了他在知识产权领域的专业研究深度和将实务经验转化为系统性知识的能力。
多领域的擅长业务
婚姻家事与
遗产继承在婚姻家事与遗产继承领域,王铁军律师有着独到见解。在张某(化名)爱与朱某(化名)军
离婚后财产纠纷一案中,核心争议围绕夫妻共同存款分割、两处房产使用权分配等。张某(化名)爱因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王律师协助当事人梳理婚内财产证据、明确
财产分割法律依据,重点主张家暴情形下的无过错方权益。最终,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改判,支持部分上诉请求,有效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财产权益。
知识产权
知识产权纠纷处理也是王铁军律师的专长之一。在赵某(化名)滨诉
陕西某(化名)出版社、
南京某(化名)书局著作权权属
侵权纠纷一案中,涉案作品为赵某(化名)滨享有合法著作权的《某某插旗照》,被告未经许可使用该作品。王律师通过梳理权利证据、固定侵权事实,最终法院认定出版社构成侵权,判决其停止侵权并支付经济损失及维权合理费用,维护了著作权人的合法权益。
执行异议与复议
在执行异议与复议方面,王铁军律师同样表现出色。在案外人梁某(化名)威执行行为异议之诉中,梁某(化名)威作为执行和解协议担保人未明确担保责任及自愿接受
强制执行,却被法院查封名下房屋。王律师协助当事人依据相关法律规定提出执行异议,最终法院认定查封行为无法律依据,裁定解除对案涉房屋的查封,成功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财产权益。
刑事辩护刑事辩护领域,王铁军律师也展现出专业能力。在石某(化名)花涉嫌
寻衅滋事罪案中,王律师结合案件事实,提出石某(化名)花主观无犯罪故意、相关证据存在瑕疵等辩护意见,同时强调其具有主动到案、赔偿被害人损失并取得谅解等从宽情节。最终,法院采纳相关从宽处罚意见,判处石某(化名)花
拘役六个月,
缓刑十个月。
经济纠纷与建设工程
在经济纠纷和建设工程领域,王铁军律师也有成功案例。在王某(化名)红诉韩某(化名)、付某(化名)
民间借贷纠纷案中,涉及多份借款及补充协议,双方对利息计算、诉讼时效及
夫妻共同债务承担等问题存在重大争议。王律师深入梳理关键证据,依据不同时期的利率保护上限进行法律适用与计算,成功证明
诉讼时效中断,确保了债权未过时效。在鄂尔多斯市某(化名)建筑
有限责任公司与达拉特旗某(化名)镇人民政府、某村民(化名)委员会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中,历经一审、二审、再审及发回重审程序,王律师通过系统梳理相关凭证,精准界定各方权责,最终取得胜诉,维护了施工企业的合法权益。
王铁军律师秉持“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职业理念,以“专业、务实、高效”为执业准则,凭借丰富的经验和专业的能力,为当事人提供全方位,保障,赢得了广泛信赖与赞誉。
*版权声明:华律网对精选解答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