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
北京市炜衡(
太原)
律师事务所,有这样一位备受瞩目的律师——王铁军。他不仅是律所的合伙人,更是疑难复杂案件部部长,凭借着丰富的经验和专业的能力,在法律领域绽放着独特的光芒。
个人履历与专业素养
王铁军是中共党员,拥有大学本科学历。他有着复合型的职业背景,部队
退伍后在
法院系统工作了十年,这使得他不仅精通诉讼程序,更深刻理解司法裁判逻辑与价值导向,为他的律师职业生涯积累了宝贵的司法实践经验。他已执业5年,执业证号为1140120********07,服务地区主要为
山西太原,律所位于太原市
小店区南中环街中环金座19层。他担任着多个重要职务,如山西省法学会
建设工程法治研究会理事,以及多家
公司,顾问,包括太原市某生态贸易有限公司、太原市某商贸广场有限公司、太原某机械铸造有限公司等,展现出广泛的社会影响力和专业认可度。
专业领域与执业准则
王铁军律师的专业领域广泛而精深,尤其在婚姻家事与
遗产继承、
知识产权、建筑工程、
刑事辩护以及
执行异议与复议等业务板块拥有突出专长。在婚姻家事方面,他凭借在法院系统多年的工作背景,对婚姻
财产分割、
子女抚养、
遗嘱效力认定等家事纠纷有独到见解;在刑事辩护中,善于在侦查、审查起诉阶段构建有效辩护策略,成功办理多起不起诉、不予批捕案件;在处理各类民商事执行难题时,能精准把握程序要点与实体权利核心。他以“专业、务实、高效”为执业准则,思维严谨,作风扎实,能够迅速厘清案件脉络,精准定位争议焦点,并制定系统性、可操作的解决方案。他不仅致力于帮助客户赢得诉讼,更注重在事前进行风险防控,为客户提供全方位,保障。
典型案例与成功经验
婚姻家庭纠纷
在张某(化名)爱与朱某(化名)军
离婚后财产纠纷一案中,王铁军律师担任上诉人张某(化名)爱的委托诉讼代理人。该案核心争议围绕夫妻共同存款分割、两处房产使用权分配等展开,张某(化名)爱因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王律师协助当事人梳理婚内财产证据、明确财产分割法律依据,重点主张家暴情形下的无过错方权益,最终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改判,支持部分上诉请求,有效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财产权益。
知识产权纠纷
赵某(化名)滨诉
陕西某(化名)出版社、
南京某(化名)书局著作权权属
侵权纠纷一案中,王律师作为原告赵某(化名)滨的委托诉讼代理人,通过梳理权利证据、固定侵权事实,最终法院认定出版社构成侵权,判决其停止侵权并支付经济损失及维权合理费用共计8000元,有效维护了著作权人的合法权益。
执行行为异议之诉
案外人梁某(化名)威执行行为异议之诉中,王律师接受案外人梁某(化名)威的委托,协助当事人依据相关法律规定提出执行异议,最终法院认定查封行为无法律依据,裁定解除对案涉房屋的查封,成功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财产权益。
刑事案件
在石某(化名)花涉嫌
寻衅滋事罪案中,王律师担任被告人石某(化名)花的辩护人,结合案件事实,提出石某(化名)花主观无犯罪故意、相关证据存在瑕疵等辩护意见,同时强调其从宽情节,最终法院采纳相关从宽处罚意见,判处其
拘役六个月,
缓刑十个月。
经济纠纷
王某(化名)红诉韩某(化名)、付某(化名)
民间借贷纠纷案中,王律师担任原告王某(化名)红的委托诉讼代理人,深入梳理关键证据,依据不同时期的利率保护上限进行清晰,适用与计算,成功证明
诉讼时效中断,确保了债权未过时效,最终法院采纳了他的代理意见,有效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债权。
建设工程
施工合同纠纷
在
鄂尔多斯市某(化名)建筑
有限责任公司与达拉特旗某(化名)镇人民政府、某村民(化名)委员会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中,王律师代理原告历经一审、二审、再审及发回重审程序,最终取得胜诉,法院判决两被告共同向原告支付工程款383229.22元及相应利息,有效维护了施工企业的合法权益。
王铁军律师秉持“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职业理念,以其独特的职业背景、专业,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为客户提供着优质、高效,服务,在北京市炜衡(太原)律师事务所书写着属于自己的精彩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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