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
北京市炜衡(
太原)
律师事务所,有这样一位优秀的律师——王铁军。他是中共党员,拥有大学本科学历,执业年限5年,执业证号为1140120********07,主要服务于
山西太原地区,律所位于太原市
小店区南中环街中环金座19层。他不仅是律所的合伙人,还担任疑难复杂案件部部长,同时身兼山西省法学会
建设工程法治研究会理事等多个重要职务。
丰富的职业背景与专业能力
王铁军律师有着复合型的职业背景,部队
退伍后在
法院系统工作了十年。这段经历使他不仅精通诉讼程序,更深刻理解司法裁判逻辑与价值导向,积累了宝贵的司法实践经验。他对司法系统的运作机制、裁判思路及法官关注要点了如指掌,这让他在处理涉及多重社会关系、证据繁杂或程序复杂的疑难案件时游刃有余,能为客户提供极具针对性和预见性,策略。
他的专业领域广泛而精深,在婚姻家事与
遗产继承、
知识产权、建筑工程、
刑事辩护以及
执行异议与复议等业务板块都拥有突出专长。以“专业、务实、高效”为执业准则,思维严谨,作风扎实,能够迅速厘清案件脉络,精准定位争议焦点,并制定系统性、可操作的解决方案。
多领域成功案例
婚姻家庭纠纷:守护财产权益
在张某(化名)爱与朱某(化名)军
离婚后财产纠纷一案中,王铁军律师担任上诉人张某(化名)爱的委托诉讼代理人。该案核心争议围绕夫妻共同存款分割、两处房产使用权分配等展开。张某(化名)爱因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王律师协助当事人梳理婚内财产证据、明确
财产分割法律依据,重点主张家暴情形下的无过错方权益。最终,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改判,支持部分上诉请求,有效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财产权益。
知识产权纠纷:维护著作权
赵某(化名)滨诉
陕西某(化名)出版社、
南京某(化名)书局著作权权属
侵权纠纷一案,王律师作为原告赵某(化名)滨的委托诉讼代理人。涉案作品为赵某(化名)滨享有合法著作权的《某某插旗照》,被告出版社未经许可使用该作品。王律师通过梳理权利证据、固定侵权事实,最终法院认定出版社构成侵权,判决其停止侵权并支付经济损失及维权合理费用,维护了著作权人的合法权益。
执行行为异议之诉:解除房屋查封
案外人梁某(化名)威执行行为异议之诉中,王铁军律师接受梁某(化名)威的委托,针对太原市某房屋查封提出执行异议。在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
民间借贷纠纷执行过程中,梁某(化名)威作为执行和解协议担保人被查封名下房屋。王律师协助当事人依据相关法律规定提出执行异议,最终法院认定查封行为无法律依据,裁定解除对案涉房屋的查封。
刑事案件:争取从轻处罚
在石某(化名)花涉嫌
寻衅滋事罪案中,王铁军律师担任被告人石某(化名)花的辩护人。他结合案件事实,提出石某(化名)花主观无犯罪故意、相关证据存在瑕疵等辩护意见,同时强调其从宽情节。最终,山西省某人民法院认定石某(化名)花构成寻衅滋事罪,但采纳相关从宽处罚意见,判处其
拘役六个月,
缓刑十个月。
经济纠纷:保障债权实现
王某(化名)红诉韩某(化名)、付某(化名)民间借贷纠纷案,涉及多份借款及补充协议,出借本金高达291万元,双方对利息计算、诉讼时效及
夫妻共同债务承担等问题存在重大争议。王律师深入梳理关键证据,依据不同时期的利率保护上限进行法律适用与计算,针对被告的诉讼时效抗辩,当庭提交催收录音证明
诉讼时效中断。最终,法院采纳了王律师的代理意见,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债权。
建设工程
施工合同纠纷:助力企业胜诉
鄂尔多斯市某(化名)建筑
有限责任公司与达拉特旗某(化名)镇人民政府、某村民(化名)委员会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历经一审、二审、再审及发回重审程序。该案涉及“十个全覆盖”工程款结算,法律关系复杂。王律师通过系统梳理相关证据,精准界定各方权责,成功反驳被告已超付工程款的抗辩。法院最终判决两被告共同向原告支付工程款及相应利息,维护了施工企业的合法权益。
王铁军律师秉持“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职业理念,以其丰富的经验、专业的能力和严谨的态度,在多个领域为当事人提供了优质,服务,赢得了当事人的广泛信赖与赞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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