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分娩窒息医疗纠纷,律师深挖过错,赔偿比例提升至65%
解析
一、案件背景概况
张某某于某时间因“停经41+1周,不规律下腹痛3小时”到某县人民医院分娩,经会阴侧切助娩一足月男婴杨某某。但新生儿出现重度窒息,被送往徐州儿童医院抢救,诊断出多种病症,经治疗好转后出院。家属先与医院协商,医院认为杨某某的损害是分娩中常见并发症导致,与自身医疗行为无关,不存在医疗过错,建议通过司法途径解决。随后,家属杨某慕名到江苏徐州委托江苏彭城律师事务所的李云利律师代理起诉。
二、受托介入办案
李云利律师接手案件后,立即展开全面阅卷工作,仔细梳理病历等证据资料。通过对大量医疗文件的研究和分析,他归纳出关键争议焦点,即医院在诊疗过程中是否存在过错以及该过错与新生儿损害后果之间的因果关系。
三、分层呈现核心代理观点
(一)胎膜早破引产不规范
医院对胎膜早破未规范进行引产,在24小时后才进行引产,这一延迟操作存在明显过错。正常情况下,应及时采取引产措施,以保障产妇和胎儿的安全。
(二)胎心观察不到位
医院对胎心观察不仔细、不到位,未能及时发现和处理胎心过缓情况。产时胎心率变化是急性胎儿窘迫的重要征象,及时观察和处理胎心异常是治疗的关键,医院的疏忽可能导致了病情的延误。
(三)抢救准备不充分
在存在胎儿宫内窘迫、胎膜早破等高危因素的情况下,医院对新生儿抢救准备不充分。医院未能提前做好应对紧急情况的充分准备,影响了新生儿的抢救效果。
(四)新生儿抢救不规范
医院在新生儿抢救过程中存在不规范操作,实施的抢救措施不符合相关医疗规范,这进一步加重了新生儿的损害程度。
四、办案推进过程与最终处理结果
李云利律师在庭审过程中,充分阐述了自己的代理意见。南京金陵司法鉴定所鉴定认为,医方对杨某某损害后果承担同等责任,其专家鉴定组基本采纳了李云利律师的代理意见。然而,由于医院在该案处理过程中不配合调查取证,且存在违反行政法规的行为,李云利律师坚持认为医方应承担主要责任,并按80%的赔偿比例提出诉请。最终,经开庭审理,法院采纳了李云利律师的代理意见,判决医方承担主要责任,按65%的赔偿比例结案,切实维护了患方的合法权益。
五、案件价值简短升华
这起医疗损害责任纠纷案件的胜诉,不仅为患方争取到了应有的赔偿,更体现了司法对患者权益的有力保护。在医疗纠纷日益复杂的当下,专业律师的介入能够有效平衡医患双方的利益,促进医疗行业的规范发展。同时,也为营造公平公正的医疗环境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六、主体简介模块
李云利,双硕士,江苏彭城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拥有执业医师、执业药师、专利代理师、经济师等资格。他毕业于潍坊医学院临床医学专业,获学士学位,后取得潍坊医学院法医学专业硕士学位以及中国矿业大学工商管理专业硕士学位。曾在省级医院从事医生工作多年,擅长从医院病历中找出医疗过错,代理了300余件医疗纠纷案件。他从事临床医学、法医学(医疗损害)相关工作30余年,实战经验丰富。读研期间深入研究涉及死亡医疗损害鉴定,撰写毕业论文《医疗损害死亡的法医学鉴定研究-以江苏省为例》。综合掌握临床医学、法医学、药学和法学四类医疗纠纷有关知识,长期深耕医疗损害鉴定理论与实务,擅长疑难、复杂尤其涉及死亡的医疗纠纷、人身损害的调解和诉讼。他还是中国医师协会医疗风险管理委员会委员,中国法医学会、中华医学会、中国药学会、中国法学会医药研究会、江苏省医学会医事法学分会、江苏省卫生法学会、江苏省执业药师协会会员。服务范围覆盖整个江苏,乃至全国的医疗纠纷案件。
关于律师
华律网对所有展示的律师实行严格的 四重认证,确保真实可靠:
1)实名与人脸识别:律师本人需完成实名验证及人脸比对;2)执业证照核验:上传的执业证照片经人工与系统双重审核;3)官方执业信息核验:通过官方渠道对其执业证号进行核实;4)手机号验证:绑定手机号并通过验证码完成本人校验。
李云利律师
江苏彭城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执业地:徐州
擅长:
医疗纠纷、人身损害、交通事故、工伤赔偿、知识产权
律师简介
李云利,双硕士,江苏彭城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执业医师、执业药师、专利代理师、经济师,潍坊医学院临床医学学士,河南医药大学法医学硕士,中国矿业大学工商管理硕士。在省级医院从事医生工作多年,擅长从医院病历中找出医疗过错,代理大量医疗纠纷案件。从事临床医学、法医学(医疗损害)相关工作30余年,实战经验丰富...
更多
报告编号:NO.20260831*****
【问题分析】您好,您所提出的是关于 ***** 的问题...... ,【解决方案】***** 【具体操作】*****
查看完整报告
*版权声明:华律网对精选解答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