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解答
您的位置:首页 > 精选解答 > 债权债务 > 乡镇、村企业的建筑物和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的关系是什么

乡镇、村企业的建筑物和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的关系是什么

2021.09.24 债权债务 152人浏览举报
律师回答
房屋所有权和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的关系是以建筑物抵押的,该建筑物占用范围内的建设用地使用权一并抵押。以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的,该土地上的建筑物一并抵押。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七条
报告编号:NO.20210924*****

【问题分析】您好,您所提出的是关于 ***** 的问题...... ,【解决方案】***** 【具体操作】*****

查看完整报告

*版权声明:华律网对精选解答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 建筑物与建设用地使用权同时抵押规则是怎样的?

    以建筑物抵押的,该建筑物占用范围内的建设用地使用权一并抵押。以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的,该土地上的建筑物一并抵押。抵押人未依据前款规定一并抵押的,未抵押的财产视为一并抵押。

    张福昊律师 2022.02.07 867人看过
  • 建筑物与建设用地使用权是否可以分开抵押?

    以建筑物抵押的,该建筑物占用范围内的建设用地使用权一并抵押。以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的,该土地上的建筑物一并抵押。抵押人未一并抵押的,未抵押的财产视为一并抵押。所以,建筑物与建设用地使用权不可以分开抵押。

    张福昊律师 2022.01.25 1179人看过
  • 建设用地使用权期届满后建筑物归谁所有?

    关于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后建筑物归属的问题,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规定,土地使用权期间满,土地使用权及其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由国家无偿取得。

    李键键律师 2019.09.02 3219人看过
  • 对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后新增的建筑物,在实现抵押权时如何处理?

    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后,抵押人仍然有权依法对该土地进行开发,建造建筑物。对于该土地上新增的建筑物,由于其不在抵押合同约定的抵押财产的范围内,因此不属于抵押财产。

    顾双浩律师 2019.09.02 2483人看过
  • 建筑物等流转的相应的建设用地使用权如何处理

    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转让、互换、出资或者赠与的,该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占用范围内的建设用地使用权可以一并处分。

    李键键律师 2019.09.02 1068人看过
  • 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后该土地上新增的建筑物怎么办

    依据法律的规定,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后,该土地上新增的建筑物不属于抵押财产。该建设用地使用权实现抵押权时,应当将该土地上新增的建筑物与建设用地使用权一并处分,但新增建筑物所得的价款,抵押权人无权优先受偿。

    王衍祥律师 2020.08.20 5664人看过
  • 可以只转让建设用地使用权,不转让上面建筑物吗

    不可以只转让建设用地使用权,不转让上面附着的建筑物。根据“房随地走,地随房走”原则,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互换、出资或者赠与的,附着于该土地上的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一并处分。因此,不可以只转让建设用地使用权,不转让上面附着的建筑物。

    何子豪律师 2023.09.13 109人看过
  • 可只转让建设用地使用权,不转让上面建筑物吗

    不可以只转让建设用地使用权,不转让上面附着的建筑物。根据“房随地走,地随房走”原则,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互换、出资或者赠与的,附着于该土地上的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一并处分。因此,不可以只转让建设用地使用权,不转让上面附着的建筑物。

    何子豪律师 2023.09.26 113人看过
  • 能以划拨建设用地上的建筑物抵押吗

    抵押人以划拨建设用地上的建筑物抵押有效。以建筑物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权自登记时设立。以建筑物抵押的,该建筑物占用范围内的建设用地使用权一并抵押。以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的,该土地上的建筑物一并抵押。以划拨建设用地使用权及其地上建筑物抵押无需审批。抵押人以划拨建设用地上的建筑物抵押,当事人以该建设用地使用权不能抵押或者未办理批准手续为由主张抵押合同无效或者不生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抵押权依法实现时,拍卖、变卖建筑物所得的价款,应当优先用于补缴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金。当事人以划拨方式取得的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抵押人以未办理批准手续为由主张抵押合同无效或者不生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已经依法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权人主张行使抵押权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抵押权依法实现时所得的价款,参照前款有关规定处理。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财产可以抵押:(一)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二)建设用地使用权;(三)海域使用权;(四)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五)正在建造的建筑物、船舶、航空器;(六)交通运输工具;(七)法律、行政法规未禁止抵押的其他财产。抵押人可以将前款所列财产一并抵押。

    张保明律师 2023.12.13 79人看过

顾双浩

河北龙洲律师事务所

顾双浩律师,专职律师擅长债权债务

  • 6910

    精选解答
  • 15297457

    阅读量
咨询律师
相关文书下载 查看更多
  • 民法典的乡镇、村企业的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限制有哪些规定
    不动产是可以抵押为债务担保的,但要符合法律规定的不动产才能抵押。而国有建设用地的使用权可以依法抵押,那么民法典的乡镇、村企业的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限制有什么规定?华律网小编整理相关知识,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 乡镇下面的村土地使用税
    我们都知道土地是属于国家的资源,所有权都是归国家的。但是对于农村居民来说对于土地有农村集体所有,对于城镇的土地使用需要缴纳土地使用税,那么农村使用需不需要缴纳呢?很多人都不知道,下面华律网小编整理了以下内容为您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乡镇下
  • 转让土地使用权和建筑物的关系是怎样的
    转让土地使用权和建筑物的关系是随之转让。我国实施地随房走、房随地走、房地一体的房屋产权与土地使用权同时登记原则。土地使用权转让时,其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随之转让,并应当按照规定办理过户登记。关于转让土地使用权和建筑物的关系是怎样的问题,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 随建筑物被流转时,建设用地使用权如何处理
    土地的使用权和建筑物的使用权是两种权利,常常是分离的。比如我们的住房,房子属于我们,但建筑的土地却是不属于我们的。那么在使用过程中,我们常常产生疑惑,当建筑物被流转时,比如转卖,那么它的建筑用地使用权该如何处理呢?华律网的小编就为大家解释一
  • 农用地转成乡镇企业用地如何办理
    乡镇企业用地包含两种具体情况,第一,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委员会兴办乡镇企业使用的建设用地。第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委员会与其他单位、个人以土地使用权入股、联营等形式共同举办企业使用的建设用地。
分享到
微博
QQ空间
微信
快速咨询在线专业律师 3分钟快速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