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双方应当向房屋所在地的登记机构提出变更登记申请,然后向登记机构提交相关材料,包括夫妻双方的身份证件、离婚证、离婚协议书,以及房产的权利证书。登记机构应对材料进行审查,认为符合登记规定的,应当为当事人办理房屋过户登记,将房屋过户给配偶。
1、夫妻双方应当向房屋所在地的登记机构提出变更登记申请,然后向登记机构提交相关材料,包括夫妻双方的身份证件、离婚证、离婚协议书,以及房产的权利证书;2、登记机构应当对材料进行审查,认为符合登记规定的,应当为当事人办理房屋过户登记,将房屋过户给配偶。
离婚房产过户的手续如下:一、准备房产过户材料:离婚证及复印件、身份证及复印件、房产证、房屋登记申请书;二、到房产交易中心办理;三、满足税费减免的可以到房管局进行税费减免申请;四、办理房屋析产登记手续并缴登记费。
离婚房屋过户手续的办理流程有以下这些:1、到公证处办理析产公证(注:如有离婚判决书的话则无需办理公证);2、到交易中心办理转绘;3、到房管局办理免征契税申请;4、办理析产登记手续并缴交登记费;5、取证。
程序如下:双方当事人在房屋买卖合同签订后30日内,持房地产权属证书、当事人的合法证明、转让合同等有关文件向房地产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申报成交价格;房地产管理部门对提供的有关文件进行审查,并在15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申请的书面答复。
首先,凡在城市规划区国有土地范围内从事房地产买卖赠与等转让行为,转让当事人必须签订书面转让合同。其次,应当到房屋登记管理部门办理房屋过户相关手续。
1、公证申请: 当事人向有管辖权的公证处提出申请,填写申请表,并提交房屋买卖合同、个人身份证件、产权证明及其他相关材料。 2、公证受理: 公证处对当事人的公证申请进行审查,经审查符合公证条件的,予以受理。 3、审查资料: 公证员在受理公证。
卖方应先与买方签订合法有效的购房合同,卖方需携带登记申请书;申请人、代理人身份证明材料、授权委托书;相关的不动产权属来源证明材料、登记原因证明文件、不动产权属证书;不动产界址、空间界限、面积等材料;与他人利害关系的说明材料。
1、到公证处办理析产公证 (注:如有离婚判决书的话则无需办理公证);2、到交易中心办理转绘;3、到房管局办理免征契税申请;4、办理析产登记手续并缴交登记费;5、取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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