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离婚书不一定受法律保护。如果协议是双方离婚时在民政局或者法院的工作人员监督下签订并盖章的,那么该协议属于有效协议,受法律保护。如果协议是双方私下签订,双方还没到婚姻登记机关领取离婚证,此时协议书还没有生效,不受法律保护。
通过离婚协议约定的再婚违背了婚姻自由的原则不具有法律效力,不受法律保护。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
1、当事人的基本情况;2、必须双方同意离婚,不离婚的离婚财产分割协议无效;3、对夫妻共同财产和债务的分割;4、夫妻财产分割后,如何转移给对方,如,房产过户等。
根据法律规定,离婚后不离家的情形会形成同居关系,而同居关系产生的一些法律问题受不受法律保护,要依据具体的情况而定,可适用同居关系司法解释的规定处理。
协议书只要符合法律生效要件的,就受法律保护。1、只要协议书的内容没有法律所禁止的规定,并且是在双方公平、自愿的情况下达成的,就有法律效力。2、如果协议中的内容涉及部分法律禁止的规定,也不能完全否定协议书的法律效力,但对法律有禁止规定的条款将无效。3、自行达成的协议是可以反悔,但在诉讼中将做为一项考量的参照。经行政机关、司法机关、公证部门等主持达成的协议完全有效。协议书内容要有以下条款:1、协议各方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2、协议的具体内容;3、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4、违反协议约定的民事责任;5、协议生效期限;6、当事人落款等。综上所述,协议书只要符合法律生效要件的,那么就受法律的保护,如果因协议书产生纠纷,可以依法维权。
对方手写的欠条,只要意思表达真实,不违反法律的规定,当然具有法律效力。对方如果要主张欠条无效,除非能证明该欠条是在被胁迫等不能表达书写者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写的,即便如此也不能说是没有法律效力,在合同法上来说,这种欠条是可撤销的,撤销必须是法院作出判决。
借条受法律保护,只要签订的借条符合以下条件就是合法有效的:签订的当事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当事人签订的行为是其真实意思表示,内容没有违反法律规定或者违背公序良俗等。
借条要想让它具有法律效力,应具备如下内容:1、应写清楚借款人和出借人的名称;2、应写清楚借款金额,包括大写和小写的金额;3、应写清楚借款时间期限,包括借款的起止年月日和明确的借款期限;4、应写清楚还款的具体年月日;5、应写清楚借款的利息,应有明确的年利率或月利率,最终应支付的借款利息总额(包括大写和小写金额)等约定;6、应写清楚借款本息偿还的年月日时间及付款方式;7、应有借款本人亲自签章、手印或亲笔签字。
借条要受法律保护。当事人可以在其中写明双方基本信息,借款数目,借款时间和还款时间、利息担保等内容。并且要注意签订借条的行为必须是当事人的真实意思标准,当事人必须具备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并且借条内容不违反法律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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