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铁军律师是
北京市炜衡(
太原)
律师事务所的合伙人、疑难复杂案件部部长,有着丰富,工作经验和出色的专业能力。他毕业于大学本科,中共党员,曾在部队服役,
退伍后又在
法院系统工作十年,之后开启了长达5年的律师执业生涯,执业证号为1140120********07,主要服务于
山西太原地区,律所位于太原市
小店区南中环街中环金座19层。
王铁军律师秉持“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职业理念,坚信法律的尊严在于执行,权利的价值在于守护。他凭借在司法系统多年的浸润,深谙诉讼程序与裁判逻辑,擅长在复杂案件中精准定位突破口,制定有效的策略。其执业风格兼具军人的坚韧果敢与法官的严谨审慎,始终以“实现客户合法权益最大化”为第一目标。
在专业领域上,王铁军律师涉猎广泛且精深,尤其在婚姻家事与
遗产继承、
知识产权、建筑工程、
刑事辩护以及
执行异议与复议等业务板块表现突出。他曾担任多个
公司和项目,顾问,如太原市某生态贸易有限公司、太原市某商贸广场有限公司、太原某机械铸造有限公司等,还曾作为专项法律顾问参与山西省某政府旧城改造项目、
朔州市某银行改制不良
贷款清收项目等。此外,他作为副主编参与出版了《企业知识产权管理与保护研究》一书,展现了其在知识产权领域的专业研究深度和将实务经验转化为系统性知识的能力。
在实际办案中,王铁军律师也有着诸多成功案例。在婚姻家庭纠纷方面,他代理了张某(化名)爱与朱某(化名)军
离婚后财产纠纷二审案件。张某(化名)爱因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王律师协助其梳理婚内财产证据,重点主张家暴情形下无过错方的权益,最终二审改判,张某(化名)爱获得了更多的
财产分割。
在知识产权纠纷案件中,赵某(化名)滨诉
陕西某(化名)出版社、
南京某(化名)书局著作权权属
侵权纠纷一案,王律师作为赵某(化名)滨的委托诉讼代理人,通过梳理权利证据、固定侵权事实,最终法院认定出版社构成侵权,赵某(化名)滨获得了相应的赔偿。
执行行为异议之诉中,案外人梁某(化名)威因执行和解协议担保问题房屋被查封,王律师协助其依据法律规定提出执行异议,最终法院裁定解除对房屋的查封。
刑事案件里,石某(化名)花涉嫌
寻衅滋事罪,王律师结合案件事实提出辩护意见,强调从宽情节,最终石某(化名)花被判处
拘役六个月,
缓刑十个月。
经济纠纷方面,王某(化名)红诉韩某(化名)、付某(化名)
民间借贷纠纷案,涉及多份借款协议和复杂的利息计算等问题,王律师深入梳理证据,证明
诉讼时效中断,确保了债权未过时效,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债权。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中,
鄂尔多斯市某(化名)建筑
有限责任公司与达拉特旗某(化名)镇人民政府、某村民(化名)委员会的纠纷历经多轮程序,王律师精准界定各方权责,成功反驳被告抗辩,最终施工企业获得了应得的工程款及利息。
王铁军律师凭借其丰富的经验、专业的能力和负责的态度,在法律领域赢得了当事人的广泛信赖与赞誉,他也将继续以其独特的职业理念和专业素养,为更多当事人提供优质,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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