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铁军律师,中共党员,现为
北京市炜衡(
太原)
律师事务所合伙人、疑难复杂案件部部长,执业年限5年。他凭借丰富的司法实践经验和专业能力,成功办理了众多疑难案件,下面为大家介绍他办过的典型案例。
一、执行行为异议之诉:维护案外人合法权益
在案外人梁某(化名)威执行行为异议之诉中,王铁军律师接受梁某(化名)威委托,代理其针对太原市某房屋查封提出的
执行异议案件。该案源于申请执行人闫某合与被执行人王某(化名)江的
民间借贷纠纷执行过程。梁某(化名)威作为执行和解协议担保人,未明确担保责任及自愿接受
强制执行,却被
山西省某人民
法院查封名下房屋。王律师协助当事人依据相关法律规定提出执行异议,深入研究案件细节和法律条文。最终,法院认定查封行为无法律依据,裁定解除对案涉房屋的查封,成功维护了梁某(化名)威的合法财产权益。这一案例体现了王律师在执行行为异议之诉领域的专业能力和对法律条文的精准运用。
二、婚姻家庭纠纷:助力当事人争取财产权益
在张某(化名)爱与朱某(化名)军
离婚后财产纠纷一案中,王铁军律师担任上诉人张某(化名)爱的委托诉讼代理人。该案核心争议围绕夫妻共同存款分割、两处房产使用权分配等问题。张某(化名)爱因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主张案涉
拆迁相关存款、房产均为婚内共同财产,并提交了朱某(化名)军存在家暴的报警记录、诊断书等证据。王律师协助当事人梳理婚内财产证据、明确
财产分割法律依据,重点主张家暴情形下的无过错方权益。最终,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改判,支持部分上诉请求,判令朱某(化名)军向张某(化名)爱支付40万元,并维持两处房产的使用权分配方案,有效维护了张某(化名)爱的合法财产权益。
三、
知识产权纠纷:捍卫著作权人合法权益
赵某(化名)滨诉
陕西某(化名)出版社、
南京某(化名)书局著作权权属
侵权纠纷一案中,王铁军律师作为原告赵某(化名)滨的委托诉讼代理人。涉案作品为赵某(化名)滨享有合法著作权的《某某插旗照》,被告陕西某(化名)出版社2008年出版的《某某军人》一书封面未经许可使用该作品。王律师通过梳理权利证据、固定侵权事实,为赵某(化名)滨维权。最终,法院认定出版社构成侵权,判决其停止侵权并支付经济损失及维权合理费用共计8000元,有效维护了著作权人的合法权益。
王铁军律师凭借扎实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在不同类型的案件中都能为当事人提供有效,帮助,切实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他始终秉持“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职业理念,以专业、务实、高效的态度为客户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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