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温州乐清的法律界,黄达民律师是一位备受瞩目的专业人士。他毕业于河北工业大学法学专业,有着深厚的法学理论素养。执业前,他在公安、法院系统工作四年,熟悉司法实务运行逻辑。如今,他是浙江联英(乐清)律师事务所的合伙人,专注于民商事法律领域,擅长处理各类疑难复杂纠纷。
下面我们聚焦于黄达民律师办理的一起债权人撤销权纠纷二审案。
案件背景引发争议
某贸易公司(上诉人)因债权转让获得对A某的债权,判决生效后执行程序因A某暂无其他可供执行财产而终结。上诉人发现A某与其前妻B某于2022年9月19日协议离婚,约定将价值约三百万余元的房产及车辆归女方,女方承担二百万余元房产抵押经营贷及各自名下债务。上诉人认为这是无偿转让财产、逃避债务的行为,先向乐清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一审被驳回后又向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上诉。
二审争议焦点凸显
上诉人上诉称债务形成于2018-2020年间,A某在2022年7月收到起诉书后于9月离婚转移财产,存在恶意;离婚时共同财产减去共同债务尚有净财产足以清偿债权;一审将B某个人借款计入共同债务不当,离婚时未提及该债务分配。
代理思路清晰有力
黄达民律师作为被上诉人B某的二审代理人,在一审胜诉基础上强化抗辩要点。首先,强调离婚协议兼具人身、财产双重属性,依据《民法典》第1076条,财产分割需综合考量子女抚养、债务承担等因素。其次,充分论证对价性,B某离婚后筹资清偿抵押贷取得房产所有权,部分借款用于家庭共同事务,且实际承担更多抚养义务。再者,否定主观恶意,离婚协议签订时上诉人债权尚未确定,协议以解决实际生活负担为目的。最后,批判上诉人计算方式,指出房产存在抵押权,并非可自由处分的净财产。
裁判结果令人满意
浙江省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采纳了黄达民律师的代理意见,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二审法院认为离婚协议应兼顾人身、财产双重属性,涉案协议基本合情合理,效力应予确认;综合考量各项事实,不存在利益失衡;上诉人证据不足以证明存在主观恶意,主张撤销财产处置条款缺乏依据,二审案件受理费由上诉人负担。
这起案件具有多方面的典型意义。它明确了离婚协议在二审中的性质认定,为类似案件中离婚财产分割的效力认定提供了终审裁判标准;严格了“无偿转让”的认定标准,明确债权人撤销权需同时满足客观和主观要件;在债务承担方面,将清偿抵押贷和承担对方个人债务纳入财产分割考量;精准界定了债权形成时间,对“诉讼期间转移财产”的推定设置严格证据标准;终审判决具有示范效应,有效阻止了债权人通过二审推翻离婚财产分割安排的企图。黄达民律师凭借其专业能力和清晰的代理思路,成功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为类似案件的处理提供了宝贵的参考。
关于律师
华律网对所有展示的律师实行严格的 四重认证,确保真实可靠:
1)实名与人脸识别:律师本人需完成实名验证及人脸比对;2)执业证照核验:上传的执业证照片经人工与系统双重审核;3)官方执业信息核验:通过官方渠道对其执业证号进行核实;4)手机号验证:绑定手机号并通过验证码完成本人校验。
黄达民律师
浙江联英(乐清)律师事务所执业地:温州
擅长:
工程建筑、工伤赔偿、劳动纠纷、房产纠纷、刑事辩护
亮点:
获得“华律网认证嘉宾律师”等荣誉,受到过“华律网”等媒体报道。
律师简介
黄达民律师(联系方式:17857238167,微信同号),浙江联英(乐清)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毕业于河北工业大学法学专业。在投身律师行业之前,他曾于公安、法院系统深耕四年,亲历侦查、审查与审判全流程,深刻理解司法实务运行逻辑、证据审查标准及裁判思维。这段独特的职业履历,使其在执业后能够精准预判案件争议...
更多
报告编号:NO.20260224*****
【问题分析】您好,您所提出的是关于 ***** 的问题...... ,【解决方案】***** 【具体操作】*****
查看完整报告
*版权声明:华律网对精选解答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