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背景:
讨薪引发的名誉危机
某大型配电开关控制设备制造企业,因业务将部分配电柜安装业务外包给案外人。案外人招募的
临时工因被拖欠劳务费,于2024年9月3日在该企业
公司大楼旁的公共道路上搭设雨棚、拉横幅、用扩音器喇叭循环播放讨薪内容,还将现场视频拍摄后发布至微信朋友圈和抖音平台,视频定位设置在企业位置,配文指向“XX包工头甲
拖欠工资”,引发网络关注。企业认为临时工的行为恶意诋毁其声誉,造成严重不良影响,遂委托黄达民律师提起诉讼。
案件难点:多方面挑战待解决
这起企业名誉权纠纷面临诸多挑战。临时工主张其行为系合法维权,内容未捏造事实,主观无
侵权恶意;网络传播的影响范围和企业实际损失金额难以精确量化;临时工与企业不存在
劳动关系,欠薪主体为案外人,临时工可能主张企业存在管理过错;企业主张的
律师费尚未实际支付,经济损失难以确定。
代理思路:精准策略应对难题
黄达民律师接受委托后,采取了一系列核心策略。首先,精准界定法律关系,切断责任牵连。强调合同相对性原则,临时工与案外人形成
劳务合同关系,企业并非付款义务主体,反驳了临时工关于“企业对欠薪存在过错”的抗辩。其次,系统固定侵权证据,构建完整证据链。通过
公证保全临时工发布的微信朋友圈、抖音视频内容及传播数据,固定现场维权行为的影像资料,统计视频浏览量、点赞数等传播数据,证明影响范围。再者,论证名誉侵权构成要件,驳斥“正当维权”抗辩。指出临时工在公共道路搭设设施、使用扩音器超出合理维权边界,将视频定位设置企业位置、使用企业名称缩写,足以使公众产生不良联想,存在主观恶意,其发布行为导致企业社会评价明显降低,二者存在直接因果关系。最后,合理主张赔偿范围,确保可执行性。主张律师费作为维权合理支出,虽尚未支付但属于必然发生费用,综合考虑侵权情节、传播范围、持续时间,主张经济损失赔偿。
裁判结果:正义得以伸张
浙江省
乐清市人民
法院采纳了黄达民律师的主要代理意见,判决临时工于判决生效之日起三日内删除其抖音账号、微信账号发布的有关企业的所有信息言论及视频;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在其抖音账号、微信朋友圈发布视频向企业赔礼道歉,内容须经法院审查,发布后至少十日内不得删除;如临时工不履行,法院将选择全国公开发行的报纸刊登判决主文,费用由临时工负担;临时工赔偿企业经济损失2,000元;案件受理费400元由临时工负担。
案例价值:多方面警示与借鉴
这起案例具有多方面的典型意义。它明确了合理维权与侵权行为的边界,劳动者讨薪应通过合法途径,在用人单位门口采取过激方式并网络传播,超出合理维权范围,即使存在真实欠薪事实,也不能成为侵害第三方企业名誉权的免责事由。同时,认定将视频定位设置为企业位置、使用企业名称缩写,足以使公众产生关联性认知,构成名誉侵权,对类似“地图炮”式网络侵权行为具有警示作用。此外,提示企业在业务外包过程中应加强对承包方用工管理的监督,明确企业在承包方欠薪纠纷中的责任边界,避免被不当牵连。法院判决设置的“替代执行”条款,为名誉权案件判决执行提供了可操作方案。
在商业竞争日益激烈的今天,企业名誉权的保护至关重要。黄达民律师凭借其专业的
法律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成功维护了企业的名誉权,为企业的健康发展保驾护航。这起案例也为企业和劳动者在处理类似纠纷时提供了宝贵的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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