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达民律师毕业于
河北工业大学法学专业,兼具深厚法学理论素养与丰富实务经验。执业前,他在公安、
法院系统工作四年,熟悉司法实务运行逻辑。现执业于
浙江联英(乐清)
律师事务所,执业三年内晋升为合伙人,擅长处理各类民商事及刑事案件。下面为大家分享他代理的一起企业名誉权保护案。
企业名誉遭诋毁,维权刻不容缓
某大型配电开关控制设备制造企业,因业务外包,
临时工因劳务费纠纷在企业大楼旁公共道路上搭雨棚、拉横幅、用扩音器
讨薪,并将视频发布至网络,提及企业名称缩写,引发网络关注。企业认为该行为恶意诋毁声誉,委托黄达民律师提起诉讼,要求删除
侵权内容、赔礼道歉并赔偿损失。
案件难点重重,挑战接踵而至
此案件作为企业名誉权纠纷,面临诸多挑战。临时工主张讨薪行为是合法维权,内容未捏造事实,主观无侵权恶意;网络传播影响范围和实际损失金额难以精确量化;临时工与企业不存在
劳动关系,欠薪主体为案外人,可能主张企业存在管理过错;企业主张的
律师费尚未实际支付,经济损失难以确定。
精准策略出击,打破维权困境
黄达民律师接受委托后,采取了一系列核心策略。首先,精准界定法律关系,强调合同相对性原则,切断企业与临时工的责任牵连,明确企业并非付款义务主体。其次,系统固定侵权证据,通过
公证保全微信朋友圈、抖音视频内容及传播数据,固定现场影像资料,统计浏览量和点赞数,构建完整证据链。再者,论证名誉侵权构成要件,指出临时工行为违法,存在主观恶意,导致企业社会评价降低,二者存在直接因果关系,驳斥“正当维权”抗辩。最后,合理主张赔偿范围,将律师费作为维权合理支出,综合考虑侵权情节等因素主张经济损失赔偿。
法院公正判决,企业权益获保障
浙江省
乐清市人民法院采纳了黄达民律师的主要代理意见,判决临时工删除侵权内容,在抖音账号、微信朋友圈赔礼道歉,赔偿企业经济损失2000元,案件受理费400元由临时工负担。法院认定临时工行为使公众对企业作出不良猜测,降低了企业社会评价,侵犯了企业名誉权,应承担侵权责任。
这起案例具有重要意义,明确了合理维权与侵权行为的边界,认定了网络定位信息的法律属性,提示企业要加强业务外包管理,同时法院设置的赔礼道歉执行保障机制为类似案件判决执行提供了可操作方案。黄达民律师凭借专业的
法律知识和精准的策略,成功维护了企业的名誉权,为企业挽回了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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