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婚姻生活中,财产权益的保护至关重要。特别是当涉及到
婚外情赠与这类违背公序良俗的行为时,如何维护合法权益成为难题。黄达民律师在处理此类案件时,展现出了卓越的专业能力。
黄达民律师毕业于
河北工业大学法学专业,兼具深厚法学理论素养与丰富法律实务经验。他在公安、
法院系统工作过四年,深刻理解司法实务运行逻辑等,现执业于
浙江联英(乐清)
律师事务所,还是事务所合伙人,擅长婚姻等多个领域的案件。
接下来看看他代理的这起婚外情赠与无效案。案件背景是原告与第三人婚后育有一子,原告发现第三人自2019年起与被告保持不正当关系,并多次通过微信、支付宝向被告转账8万余元。原告认为该赠与行为违背公序良俗,损害了自己的财产权益,委托黄律师提起诉讼。
这起案件面临诸多难点。一是法律关系定性难,被告抗辩款项性质为KTV服务小费、代付购物款、赌资等,非赠与性质;二是证据固定难度大,需调取完整的微信、支付宝转账记录来证明款项性质和金额;三是公序良俗适用需论证,要说明婚外情赠与行为违反社会公德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四是共同财产认定要明确夫妻对共同财产形成共同共有,非按份共有。
面对这些难题,黄达民律师采取了一系列核心策略。首先,他全面调取转账记录,固定赠与证据。向法院申请调取第三人微信、支付宝完整转账交易明细,梳理出2019年12月至2023年10月期间的转账情况,还锁定了如2020年5月20日转账“520”等表达爱意的特殊数字,直接证明赠与性质。其次,精准论证法律关系,驳斥被告抗辩。针对被告“服务小费”“代付购物”“赌资”等抗辩,逐一进行反驳,指出被告上班时间与转账时间不符、未提供退货退款证据和赌资相关证据等。然后,援引公序良俗原则,确认行为无效。强调第三人的行为违反《
民法典》“夫妻应当互相忠实”的规定,违背传统道德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依据法律认定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最后,阐明共同共有原理,支持全额返还。明确夫妻对共同财产是共同共有,第三人擅自处分行为全部无效,被告应全额返还。
最终,
贵州省某市人民法院全部采纳黄达民律师的代理意见,判决确认赠与行为无效,被告全额返还款项并支付资金占用利息,
诉讼费用由被告负担。
这起案件意义非凡。它体现了公序良俗原则在司法实践中的准确适用,为类似案件中“违背公序良俗”的认定提供了裁判参考;阐明了
夫妻共同财产的共有性质及擅自处分的无效性;合理分配了举证责任,让被告承担举证不能的后果;明确了利息损失的赔偿依据;还展示了黄律师跨地域办案成功的能力,为当事人在异地维权提供了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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