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推荐:江苏胡琳琳,办陈某某案等多案展专业实力护权益
解析
胡琳琳律师,江苏沭新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拥有南京大学法学学士学位,同时是中国律师协会会员。她为人诚信、勤勉敬业,法学理论深厚,诉讼经验丰富,擅长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等多个领域。下面为你介绍她经办的一起典型案例。
重婚罪案件详情
2020年4月13日,某某市某某区人民检察院以徐鼓检诉刑诉某某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侯某某(化名)犯重婚罪,并向法院提起公诉。法院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实行独任审判,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胡琳琳律师作为被告人侯某某(化名)的辩护人参与了此次庭审。
公诉机关指控,2012年9月14日,侯某某(化名)与田某在河南省上蔡县民政局登记结婚。然而,在尚未与田某离婚的情况下,侯某某(化名)于2016年11月26日与陈某办理婚礼,又于2017年2月24日与陈某登记结婚,并于2017年4月15日生育一女。直至2018年10月29日,河南省上蔡县人民法院才判决准予侯某某(化名)与田某离婚。2019年3月5日,侯某某(化名)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
律师辩护策略
庭审中,胡琳琳律师提出,被告人侯某某(化名)到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具有坦白情节,并且是初犯,同时认罪认罚。这些情节应当作为从轻处罚的依据。此外,胡琳琳律师还提出了对被告人适用缓刑的量刑建议。
法院判决结果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侯某某(化名)明知自己已结婚且在法定婚姻存续期间与他人再次登记结婚,其行为构成重婚罪,依法应当予以刑事处罚。对于胡琳琳律师提出的被告人具有坦白情节、系初犯且认罪认罚的辩护意见,法院经查属实,予以采纳,并对被告人依法予以从轻处罚。然而,关于适用缓刑的量刑建议,经征求相关社区矫正机关意见,不符合社区矫正条件,故不宜适用缓刑。最终,法院根据被告人侯某某(化名)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依照相关法律规定,判处被告人侯某某(化名)拘役六个月。
虽然未能争取到缓刑,但胡琳琳律师通过多次与各方沟通,为侯某某(化名)争取到了相对较轻的处罚结果,侯某某(化名)对此表示满意。这起案件充分体现了胡琳琳律师在刑事辩护领域的专业能力和敬业精神。她凭借扎实的法律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为当事人提供了有效的法律帮助,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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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琳琳律师
江苏沭新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执业地:徐州
擅长:
婚姻家庭、交通事故、刑事辩护、劳动纠纷、工伤赔偿
律师简介
胡琳琳律师,江苏沭新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南京大学法学学士,中国律师协会会员、中国法学会会员,新沂市青年联合会常务委员,新沂电视台《法视界》栏目特邀嘉宾。被新沂市妇联聘为妇女儿童之家公益律师,创建“为她解忧 妇女微家”,多次被新沂市人民法院和新沂市司法局评为的“优秀法律志愿者”。
胡琳琳律师为人诚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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