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琳琳律师,
江苏沭新
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拥有十年执业经验,擅长处理
刑事辩护等各类案件。在其经办的众多案件中,贺某某(化名)
放火罪一案的辩护过程和结果十分典型。
案件详情
被告人贺某某(化名)与丈夫胡某乙(化名)常因家庭琐事争吵。2018年12月23日上午,二人再次争吵并报警处理。当日下午13时许,贺某某(化名)在自家将房门反锁,用打火机在一楼客厅、二楼客厅、二楼北侧卧室内点燃玉米皮,还到二楼门楼上阻碍灭火,导致房屋内门窗、衣柜、床铺等物品被烧毁,一楼客厅、二楼及二楼阳台约30平方米面积过火,严重危害到邻里人员的生命和财产安全。经价格鉴定,被烧毁物品总价值人民币820元,且经
司法鉴定,贺某某(化名)作案时精神状态正常,具备完全刑事责任能力。当日,贺某某(化名)被民警刑事
拘传到案,归案后如实供述了犯罪事实。
辩护策略
强调主观恶性小
胡琳琳律师提出,贺某某(化名)主观恶性较小,她并非有心危害公共安全。其采取放火这种极端行为,是因为长期受到
家庭暴力所迫。在家庭矛盾的不断激化下,贺某某(化名)一时失去理智才做出了这样的举动。这一观点旨在让法庭认识到贺某某(化名)犯罪行为背后的深层次原因,并非是故意危害社会公共安全。
突出坦白情节
胡律师着重强调贺某某(化名)归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这一情节。如实供述不仅体现了贺某某(化名)的认罪态度,也为案件的侦破和审理提供了便利。根据法律规定,坦白情节可以作为从轻处罚的依据。
判决结果
法院认为,贺某某(化名)因家庭矛盾故意放火焚烧家中财物,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其行为已构成放火罪,依法应当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
有期徒刑。但鉴于胡琳琳律师提出的辩护意见经查属实,贺某某(化名)有坦白情节,且经社区矫正部门调查评估认为,其具备适用社区矫正条件,最终依法对贺某某(化名)予以从轻处罚并宣告
缓刑,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
案例意义
这起案件的成功辩护,展现了胡琳琳律师在刑事辩护领域的专业能力和对案件的精准把握。她能够深入了解案件细节,挖掘对当事人有利的因素,并运用
法律知识和辩护技巧为当事人争取到了理想的判决结果。同时,这起案件也提醒人们,在处理家庭矛盾时应保持冷静,通过合法、合理的方式解决问题,避免因一时冲动而触犯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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