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琳琳律师,
江苏沭新
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
南京大学法学学士,拥有扎实的法学理论基础与丰富的诉讼实践经验。在其经办的众多案件中,贺某某(化名)
放火罪一案的成功辩护令人印象深刻。
案情回顾:家庭矛盾引发放火事件
2018年,被告人贺某某(化名)与其丈夫胡某乙(化名)常因家庭琐事争吵。12月23日上午,两人又发生争吵并报警处理。当日下午13时许,贺某某(化名)在其位于某某市北沟街道××村××路×巷×号家中,将房门反锁后,用打火机在一楼客厅、二楼客厅、二楼北侧卧室内点燃玉米皮,随后到二楼门楼上阻碍灭火,导致房屋内门窗、衣柜、床铺等物品被烧毁,一楼客厅、二楼及二楼阳台约30平方米面积过火,严重危害了邻里人员的生命和财产安全。经鉴定,被烧毁物品总价值人民币820元,且贺某某(化名)作案时精神状态正常,具备完全刑事责任能力。当日,贺某某(化名)被某某市公安局北沟派出所民警刑事
拘传到案,归案后如实供述了犯罪事实。
公诉机关指控:放火罪名成立
某某市人民检察院以新检刑一刑诉某某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贺某某(化名)犯放火罪,并于2019年4月15日向
法院提起公诉。公诉机关认为,贺某某(化名)因家庭矛盾故意放火焚烧家中财物,危害公共安全,虽尚未造成严重后果,但该行为已构成放火罪,依法应当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
有期徒刑。
律师辩护:挖掘从轻情节
胡琳琳律师作为贺某某(化名)的辩护人,在深入了解案件情况后,提出了有力的辩护意见。她强调,被告人贺某某(化名)主观恶性较小,并无心危害公共安全,其之所以采取放火这种极端行为,实属受到
家庭暴力所迫。同时,贺某某(化名)归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具有坦白情节。此外,胡琳琳律师还积极与社区矫正部门沟通,为贺某某(化名)争取适用社区矫正的机会。
法院判决:从轻处罚并宣告
缓刑法院在审理过程中,充分考虑了公诉机关的指控和辩护人的意见。法院认为,被告人贺某某(化名)的行为已构成放火罪,但考虑到其有坦白情节,且经社区矫正部门调查评估,认为她具备适用社区矫正条件,依法决定对其予以从轻处罚并宣告缓刑。最终,依照相关法律规定,判决贺某某(化名)犯放火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
案件启示:专业辩护守护合法权益
这起案件中,胡琳琳律师凭借专业的
法律知识和丰富的辩护经验,从案件细节中挖掘出对被告人有利的情节,为贺某某(化名)争取到了从轻处罚的机会。同时也提醒人们,在面对家庭矛盾时,应通过理性、合法的方式解决问题,避免采取极端行为,以免给自己和他人带来不必要的伤害。而当面临法律困境时,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是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重要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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