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胡琳琳律师,江苏沭新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拥有南京大学法学学士学位,同时身兼中国律师协会会员、中国法学会会员等多项重要身份。她为人诚信、勤勉敬业,法学理论底蕴深厚,诉讼实践经验丰富,擅长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实务、交通事故赔偿纠纷、劳动工伤、公司法务等领域。从业10年来,经办数百件诉讼及非诉案件,为当事人累计挽回经济损失数千万元。下面为大家详细介绍她经办的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例。
案件概述
上诉人(原审被告)王某某(化名)与被上诉人新沂市马某某(化名)镇农民资金互助合作社、原审被告陈某某(化名)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王某某(化名)不服江苏省新沂市人民法院一审判决,向法院提起上诉。王某某(化名)委托胡琳琳律师为其诉讼代理人。
上诉理由阐述
利息计算有误
王某某(化名)指出,一审判决书存在利息重复计算和测算方式错误的问题。如2013年2月17日的30万元借款,到2月21日利息仅1200元,而其偿还10450元应抵扣本金,且该30万元利息已打成借条,一审再次计算属于重复计算。同时,一审统一到2015年12月31日进行利息结算,未在每次偿还时结算,不利于其利益。另外,借条约定月息2%,一审却全部按月息3%计算,认定错误。
借款合同无效
被上诉人提供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在2012年6月30日过期后未续期,且其过期证书经营范围无高息放贷业务,却在过期后从事非法金融业务活动,涉案借款合同违反强制性规定,应认定无效。
部分借条未实际发生
被上诉人出示的十张借条中有五张是利息条,相关借款未实际发生,且被上诉人未能举证上诉人实际收到上述借款。
一审法院审理情况
借款数额认定
一审法院认定,2013年2月17日王某某(化名)借款30万元已偿还,对于其他借款,虽王某某(化名)有不同辩解,但部分借款金额双方无异议,部分王某某(化名)未提供证据证实其主张,故一审认定尚未偿还借款本金为446700元。
借款偿还情况
根据马某某(化名)资金合作社提交的入账明细,截止到2016年2月13日,王某某(化名)已偿还利息432650元,其中包含2013年2月17日30万元借款产生的利息107100元,尚未偿还的446700元借款本金对应的偿还利息为325550元。
利息标准测算
经测算,借款约定月利率3%,各笔借款从借款之日起截止到2015年12月31日产生的利息共计328190元,王某某(化名)偿还的325550元未超出法律规定标准。
81270元借据认定
一审法院采纳马某某(化名)资金合作社意见,认定该81270元系451500元从2016年1月1日起计算至2016年6月30日的利息。
陈某某(化名)责任认定
因借据及借款合同书上载明借款人为王某某(化名)个人,且无证据证明涉案借款用于王某某(化名)、陈某某(化名)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故一审法院未支持马某某(化名)资金合作社要求陈某某(化名)承担还款责任的请求。
二审法院审理结果
借款合同效力判定
二审法院认为,马某某(化名)资金合作社作为民办非企业法人,未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向非社员即不特定社会公众发放贷款并约定高额利息,属于非法金融活动,扰乱国家金融秩序,危害金融安全,损害社会公共利益,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其与王某某(化名)、陈某某(化名)签订的借款合同应认定无效。
借款本金认定
对于双方有争议的借款,王某某(化名)就借贷行为未实际发生的说明不符合常理,而马某某(化名)资金合作社有出借能力,故一审认定借款本金为446700元并无不当,二审予以确认。
还款及欠款数额认定
因借款合同无效,王某某(化名)应返还借款本金并支付资金占用期间的利息损失。马某某(化名)资金合作社认可王某某(化名)已偿还数额为432650元(不包含已偿还30万元本金),二审予以确认。经核算,截至2016年2月13日,八笔借款资金占用利息共计55819元,扣除该利息后,剩余款项冲抵借款本金,王某某(化名)尚欠借款本金87919元。马某某(化名)资金合作社主张的2014年2月21日借款5万元王某某(化名)已偿还完毕,其要求王某某(化名)偿还该笔借款本金及利息的诉讼请求无事实与法律依据,二审不予支持。
最终,二审法院撤销一审判决,驳回新沂市马陵山镇农民资金互助合作社的诉讼请求。一审和二审案件受理费均由新沂市马陵山镇农民资金互助合作社负担。这起案件充分展现了胡琳琳律师在民间借贷纠纷领域的专业能力和精准的法律分析,成功为当事人维护了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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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琳琳律师
江苏沭新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执业地:徐州
擅长:
婚姻家庭、交通事故、刑事辩护、劳动纠纷、工伤赔偿
律师简介
胡琳琳律师,联系电话:15252299437,江苏沭新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南京大学法学学士,中国律师协会会员、中国法学会会员,新沂市青年联合会常务委员,新沂电视台《法视界》栏目特邀嘉宾。被新沂市妇联聘为妇女儿童之家公益律师,创建“为她解忧 妇女微家”,多次被新沂市人民法院和新沂市司法局评为的“优秀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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