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推荐:胡琳琳律师,成功代理借贷、重婚案为当事人维权!
解析
胡琳琳,江苏沭新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拥有南京大学法学学士学位,同时还是中国律师协会会员、中国法学会会员。她为人诚信、勤勉敬业,法学理论深厚,诉讼经验丰富,擅长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等领域。下面为大家详细介绍她经办的一起典型案例。
重婚案详情
某某市某某区人民检察院以徐鼓检诉刑诉某某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侯某某(化名)犯重婚罪,于2020年4月13日向法院提起公诉。公诉机关指控,2012年9月14日,侯某某(化名)与田某在河南省上蔡县民政局登记结婚。然而,侯某某(化名)在尚未与田某离婚的情况下,于2016年11月26日与陈某办理婚礼,后又于2017年2月24日与陈某登记结婚,并在2017年4月15日生育一女,直到2018年10月29日,河南省上蔡县人民法院才判决准予侯某某(化名)与田某离婚。2019年3月5日,侯某某(化名)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
庭审情况
庭审过程中,上述事实得到众多证据的证实,如证人田某、陈某的证言,还有民事起诉状、答辩状、结婚证、撤诉申请、民事裁定书、婚姻登记信息、结婚登记审查处理表、民事判决书等书证,以及公安机关出具的发破案经过、到案经过,被告人户籍证明、常住地登记信息表等,侯某某(化名)自己也对这些事实供认不讳。
律师辩护
面对这样的情况,胡琳琳律师为侯某某(化名)提出了辩护意见。她指出侯某某(化名)到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具有坦白情节,并且侯某某(化名)是初犯,还认罪认罚,所以请求法庭依法对其从轻处罚。同时,律师还提出对侯某某(化名)适用缓刑的量刑建议。
法院判决及结果
法院经过审理认为,侯某某(化名)明知自己在法定婚姻存续期间,仍与他人再次登记结婚,其行为构成重婚罪,需依法予以刑事处罚。对于胡琳琳律师提出的侯某某(化名)有坦白情节、是初犯且认罪认罚的辩护意见,法院予以采纳,并对侯某某(化名)依法从轻处罚。但关于适用缓刑的建议,经征求相关社区矫正机关意见,认为不符合社区矫正条件,所以不宜适用缓刑。最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规定,判决被告人侯某某(化名)犯重婚罪,判处拘役六个月。尽管没能争取到缓刑,但侯某某(化名)不想判实刑,多次沟通后得到拘役的结果,他对这个结果表示很满意。
胡琳琳律师凭借自己的专业能力和对案件的深入分析,在法律框架内为当事人争取到了相对理想的结果,展现了一名优秀律师的职业素养和专业水平。除了这起重婚案,胡琳琳律师还经办过数百件诉讼及非诉案件,为当事人累计挽回经济损失数千万元,也成功为众多刑事案件的被告人争取到最大限度的人身自由,多次将不可能缓刑的案件争取到缓刑,赢得了当事人、法官乃至检察官的好评和肯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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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琳琳律师
江苏沭新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执业地:徐州
擅长:
婚姻家庭、交通事故、刑事辩护、劳动纠纷、工伤赔偿
律师简介
胡琳琳律师,联系电话:15252299437,江苏沭新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南京大学法学学士,中国律师协会会员、中国法学会会员,新沂市青年联合会常务委员,新沂电视台《法视界》栏目特邀嘉宾。被新沂市妇联聘为妇女儿童之家公益律师,创建“为她解忧 妇女微家”,多次被新沂市人民法院和新沂市司法局评为的“优秀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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