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莹萍律师:精准运用担保制度解释助力当事人代偿款追偿
解析
叶莹萍律师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拥有大学本科学历及在职研究生学位,从事律师工作7年,在民商事、婚姻家庭、刑事等领域有着丰富的办案经验。下面为大家详细介绍她办理的一起代偿贷款后追偿的典型案例。
案情复杂:代偿贷款追偿遇阻
甲与借款人xxx及乙为亲戚关系,xxx与乙系夫妻。2021年4月29日,xxx因购柴油等货物向浙江xx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岭支行贷款30万元,甲、乙共同为该笔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并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2023年6月7日,因xxx未按期还款,甲在银行催款压力下代为偿还借款本息共计317023.66元。银行出具代偿证明后,甲向借款人xxx及乙催讨,但无果。无奈之下,甲于2025年7月4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乙支付代偿款158511.83元及相应利息损失。
策略精准:确定诉讼路径
叶莹萍律师在接手案件后,凭借对担保法律关系的精准把握,确定了独特的诉讼路径。她没有选择起诉借款人xxx,而是直接起诉共同保证人乙。因为在连带共同保证中,某一保证人承担全部保证责任后,向债务人不能追偿的部分,有权要求其他保证人分担。这一策略避免了先诉债务人、执行不能后再行追偿的冗长程序,为当事人节省了时间和精力。
计算精细:明确诉讼请求
叶莹萍律师对诉讼请求进行了精细化计算。她将代偿总额317023.66元平均分担,确定乙应承担的一半份额为158511.83元,并主张自代偿之日起按同期LPR计算的利息损失。这样的计算方式确保了诉讼请求的准确性与可执行性,为案件的胜诉奠定了基础。
证据充分:构建完整链条
在证据收集方面,叶莹萍律师指导甲收集了借款合同、最高额保证合同、代偿证明等关键证据,形成了完整的证据体系。这些证据清晰地证明了保证合同关系的成立、代偿事实的发生及具体金额,为法院认定事实提供了有力支持。
法律适用:援引最新解释
在诉讼过程中,叶莹萍律师精准援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担保制度的解释》第十三条规定。该规定明确了连带共同保证人之间未约定比例时应平均分担的法律依据,增强了诉讼请求的规范性与说服力,让法律适用更加准确。
应对有方:处理被告缺席
由于乙经合法传唤未到庭参加诉讼,叶莹萍律师在庭审中充分陈述事实与理由。她凭借扎实的证据和清晰的逻辑,确保法院在被告放弃质证与抗辩权利的情况下,仍能全面审查证据、准确认定事实。
胜诉判决:获半数清偿
法院经审理认定,甲诉称陈述的事实属实,有相关证据予以证明。乙经合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依法视为放弃质证与抗辩权利。法院认为,甲、乙为借款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保证人之间未约定分担比例,应平均分担。甲承担全部保证责任后,向债务人不能追偿的部分,可要求另一保证人承担一半份额的还款责任。最终判决乙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甲代偿款158511.83元,并支付自2023年7月19日起按同期LPR计算至实际清偿之日止的利息损失,案件受理费1835.5元由乙负担。
这起案例不仅体现了叶莹萍律师在处理复杂法律问题时的专业能力和精准判断,也为类似案件提供了重要的参考和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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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莹萍律师
浙江明权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执业地:台州
擅长:
合同纠纷、婚姻家庭、综合、债权债务、刑事辩护
律师简介
需要进一步咨询可以联系我,电话13516869359。现为浙江明权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竭力为客户提供优质专业的法律服务,擅长处理婚姻家庭、合同纠纷、债权债务、侵权综合、刑事辩护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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